定了!产假变178天!关于产假及生育津贴,这些你必须知道!

时间:6年前 (2018-03-11)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446

导读:

十一已经越来越近了

萌萌哒已经无心工作

一心只想为祖国母亲庆生

然而比国庆更让人鸡冻的是

广东的产假从今天开始调整为


178天


合法生育奖励假延长至80天


今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放开,广东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享受增加30天产假。


这次修改,进一步延长了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天延长到80天。

这意味着,一旦表决通过的话,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基本产假,妈妈至少可休178天!

说起产假天数的变化

多少妈妈都有一把辛酸泪

今年年初各省市调整新的计生政策时

广东的产假时间是垫底的……

1月全国新修计生条例后各地产假排行 人民网7月制表


咱大广东的128天

和第一名的河南、海南的188天相比

足足少了60天,也就是2个月

7月底,深圳修改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

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

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

128天+30天=158天

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可再延长

身在广州的宝妈只能羡慕嫉妒恨!

从现在开始

大广州终于不用羡慕其他省市了


除了产假天数有变化之外

对再婚家庭二胎的问题

也有了具体的答案

一方再婚前生育超过二胎的也有机会再生

由于再婚夫妻比较复杂,到底什么情况可以生,不少再婚家庭非常关注。这次修改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并针对婚育状况的复杂性,设置兜底条款。

具体包括五种情形:

1.  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除已规定的条件外,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同意后施行。

调整再生育审批机构

根据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进行生育审批,只需要办理生育登记即可。


但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到底怎么批准,这次修正案草案也做了修改:

根据国家卫计委的建议,将再生育的审批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对再生育行为的管理。

绝育夫妻可自行复通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实施输精(卵)管复通手术,修正案草案删除第二十二条“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明确农村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基数


为增强可操作性,修正案草案也明确了对农村居民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数为增强可操作性,将对农村居民的征基数明确为“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而关于城镇居民社会抚养费怎么征收这次未作修改:

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以上2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昨天草案还未最终确定时

麻友们早就按耐不住体内的洪荒之力

双手双脚赞成尽早通过!

妈友心声

@清纯佳人2:快快通过并实施吧!最好国庆就开始实施。宝宝还有一个月就要出生了,又没人帮忙带。

@octopusez:看到了看到了!希望通过议案,尽快落地!!


@punkjerk:下个月底就预产期了,恐怕享受不了咯


@viann茵:希望草案表决大票数通过!希望明年实施!希望我家小汤圆能赶上!这才是该有的提议!对于普通上班妈妈来说多一天是一天!又不是每个人都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可以休到bb满一周岁。


@nhyjx:甘睇生左果D应该无得享受了,不知道过两个月生,到时生育津贴是否高了呢?我们公司是私人的,不会批休那么久的,津贴才是硬道理


@001rachel:希望尽快通过!我一胎时已经错过一次了,希望这次能赶上


@luckynh:那剖腹产岂不是可以休208天了?


@严夫人:对于下定决心要生二胎的妈妈来说真是个好消息。


@清泉小溪:今天我们公司负责招聘的小姑娘发了这条新闻给我,说以后更加不会招聘女生了

微信群里的MM也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还有心急的MM打算十一就开始造人!


而今天草案一通过

群里的MM最关心的是

新增加的50天生育津贴怎么发?



萌萌哒就来给大家科普一下

目前的生育津贴是如何计算的

2016最新广州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场女性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补贴。(即生育现金补贴)

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看看下面简单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情况1:在生育保险的统筹地,津贴按本企业、单位或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情况2:在没有生育保险统筹地,生育津贴由本企业、单位或公司支付,标准为女员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PS. 如果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有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那么还会额外得到津贴鼓励。


参保人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情况计算:


(一)参保人生育假期
顺产的,98天;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参保人计划生育手术假期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3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30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10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上述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
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PS. 国家、省、市对生育休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作出新规定的,顺从其规定。



大家除了关心生育津贴的问题

也有人担忧,一旦产假延长到178天

未婚单身女性更难找工作啦!


产假从128天增加到178天

有人欢喜有人愁?

你是怎么看的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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