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太太被抓!政府第3次回应"殴打怀孕护士事件"!

时间:6年前 (2018-01-30)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81

导读:

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政府第3次对外发布通报


最新消息,倍受舆论关注的“城管局长妻子殴打怀孕护士”事件,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政府第3次对外发布通报:经充分调查取证,房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孕妇,通山县公安局于12月10日下午,依法作出对违法行为人房某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目前,被打护士朱某在通山县人民医院住院观察治疗,身体无明显不适。

 

 

1、为通山县政府的快速处理和回应点赞。


这说明了政府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重视程度和对不法分子的处罚力度,说明了社会各界对医闹和伤医行为的谴责,更说明医护人员的从业环境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安全保障和精神安慰。

 

2、局长和太太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从通报的内容看,房某(城管局长妻子)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这里有必要阐述一下治安处罚法中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两者主要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后果。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达不到轻伤标准,只是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医护这个群体,忍辱负重,对待医闹、伤医行为必须零容忍。


护士是社会的稀缺人才,培养一名合格的护士,至少需要五至八年的时间,期间所要付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是常人无法想象。明明她们的专业性极强,却常常被很多人理解为只是扎针、输液、拿药。明明她们付出的是爱与护,却常常被有的人打骂羞辱。这样辛苦的一个群体,几乎付出了她们的全部身心,但却常常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中国的医疗,是全国13亿人民群众的医疗,不是某些“局长、太太”的医疗,需要大家共同的维护。维持有秩序的医疗,不只是医护和公安的责任,更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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