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刊登】丽江市201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6年前 (2018-02-16)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17

导读:

丽江市2017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

 

丽江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12月8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全市2017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2017年,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以及中共丽江市委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夯实工作基础,统筹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和转型发展,形成了政府依法履职、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新格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一、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计划生育得到高度重视。全面两孩政策启动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多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全市上下务必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实施,扎实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深入实施出生人口干预工程,开展好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工作,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今年,市委崔茂虎书记、郑艺市长分别专题调研卫生计生工作。崔茂虎书记调研时强调:要紧紧围绕建设“健康丽江”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两大主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全面落实两孩政策,下决心降低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想方设法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强化计生政策的宣传引导;郑艺市长调研时要求:要围绕建设“健康丽江”目标着力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确保人口实现长期均衡发展,确保人口素质不断提高,确保计划生育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要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打造一支计划生育战线“铁军”。5月11日,丽江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郑艺市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会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8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卫生计生半年工作会议,肖忠万副市长对下半年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10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精神。

    (二)目标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内容,纳入重大事项跟踪督查范围。年初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和落实“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所需经费得到全额保障。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计划生育事业经费380万元。6月30日前,市级财政安排的预算项目累计支出进度超过60%,截止目前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已拨付到位380万元。经费的足额保障,有力推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各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一是有序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及听力筛查等工作,符合政策生育率、自愿免费婚检率、孕产妇死亡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责任目标要求。二是广泛开展“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稳定。三是巩固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机制建设。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做好关爱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工作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率达到85%以上。预计至2017年底,全市总人口数将达129万人左右,出生150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为11.6‰左右,自然增长率为5.5‰左右;符合政策生育率将达90%(目标任务83%)以上,综合节育率将达85%(目标任务8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7左右。

    (五)服务管理得到提升加强。一是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1—10月,全市为5148对二孩父母进行了生育登记和服务,其中“全面两孩”对象1757对。二是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按照“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要求,在调查中严把“入户关、质量关、进度关、审核关、复查关”。三是积极开展“人口流动、健康同行”宣传服务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意识,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意识。与全国、全省同步完成了生育状况调查任务,为分析研判人口发展形势,完善全面两孩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六)基层基础得到不断夯实。着力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工作队伍。全市65个乡(镇、街道)均设有计生办,有135名专兼职计生专干;465个有村(居)委会有513名计划生育宣传员,有40名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有541个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会员人数达13.16万。投入经费68.9万元,为全市65个乡镇计生办统一配置了计算机和打印设备,为村居宣传员更换计划生育台账5134套;市级有关部门到乡镇、村居委会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调研和督查,对市、县、乡三级计划生育干部120余人开展人口形势分析,举办计划生育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计生干部业务水平。

    (七)惠民政策得到深入实施。一是认真实施“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和我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全年各项奖励与扶助共惠及94090人次,金额达2426.3万元。二是扎实开展各项优生健康服务项目,1-10月为6732对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7092位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出生婴儿神经管缺陷;新生儿免费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率、听力筛查率达90.09%,免费婚检率达77.75%。三是开展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计划生育困难家庭128户,共送去慰问金6.3万元。四是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和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申报特别扶助对象947人、扶助金额达374.7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对象18户、发放抚慰金 8.5万元;走访慰问特殊家庭52户;全市728户,1015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00%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将得到及时救治,健康扶贫扎实开展。

    (八)协会机构得到理顺完善。市委正式批复市计生协挂靠市卫生计生委,核增1名专职副会长(副处级)、1名计生协秘书长(正科级)和2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列入群团组织序列,基本理顺了计生协机构关系。全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六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有规范的“会员”之家,能够经常性开展宣传服务活动。

    (九)政策宣传得到及时跟进。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发放宣传品、在丽江日报开设专栏、制作动漫宣传片、微信平台专题解读等方式大力推进全面两孩政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等政策的宣传普及。“丽江卫生与健康”微信公众号宣传效果明显,两年来图文阅读总数累计突破66万次、30万人。二是进一步巩固计划生育基层宣传阵地,制定了舆情监测、报告和反馈制度,建立了舆情监测和网络信息员队伍,举办了舆情监测及网络安全培训,全市未发生计划生育方面舆情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丽江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我市计划生生育工作正处于转型阶段,加之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和生育政策调整的叠加影响,计划生育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但在新的历史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有了新内涵、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在目标任务方面从控制人口增长转变到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来,在工作思路方面从控制政策外生育转变到鼓励和支持群众按政策生育、为群众生养子女创造有利条件上来,在方式方法方面从奖励少生、处理违法生育、加强生育过程管控转变到加强宣传倡导、政策引导和优质服务上来。

    (二)基层基础有待完善。一是在机构改革中出现偏差,有的县(区)卫生计生局出现计划生育业务科室和人员减少,职能与省、市不能有效对接的情况;乡镇计生专干1人身兼数职,且变动频繁,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二是村级宣传员存在待遇偏低、人员老化、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三是长效避孕措施落实力度减弱,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群众可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后,一些基层工作人员错误理解为不需要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了,放松了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三)队伍素质有待提升。一是政策把握不到位。由于机构职能不明确、人员不稳定等原因,部分基层工作机构和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不够及时准确。二是依法行政意识不高。部分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不强,存在不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四)医疗保障有待强化。因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积累生育对象影响,未来5年我市人口出生将进入高峰期。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不足,儿科、妇科、产科建设薄弱,特别是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亟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一段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鼓励按政策生育、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为主线,以抓落实为主旋律,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将着力做好以下8项重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全面准确领会做好新时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服务体系,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在目标任务方面从控制人口增长转变到保持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来,在工作思路方面从控制政策外生育转变到鼓励和支持群众按政策生育、为群众生养子女创造有利条件上来,在方式方法方面从奖励少生、处理违法生育、加强生育过程管控转变到加强宣传倡导、政策引导和优质服务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切实纠正弱化计划生育工作倾向,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进一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激发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动力,为实现长期人口均衡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一是务必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一票否决”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二是补齐服务短板,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推进优生优育服务,婚前体检和孕前健康检查,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三是贯彻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确保计划生育奖励等惠民政策执行到位。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一是继续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网络和队伍。根据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合理设置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确保乡镇有计生行政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村级宣传员队伍建设,力争提高宣传员报酬待遇;遏制队伍弱化现象,基层计生干部要专职从事计生工作。二是推进生育服务改革,进一步完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运行好云南省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异地查询、网上办证。三是持续深化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积极参与2017—2019年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为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大扶助,着力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一是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工作,切实抓好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各项帮扶政策。二是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加大整治“两非”工作力度,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促进社会性别平衡。三是做好医养结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和《丽江市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

    (五)强化服务,有效促进流动人口服务模式转变。一是扎实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流动育龄妇女、流动学龄儿童为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落实好各项免费政策。二是加强动态监测和政策研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和相关政策研究。三是加强自发移民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摸清自发移民底数,尽快将自发移民群体纳入卫生计生工作范围,防止这一群体成为卫生计生管理死角、盲区。

    (六)完善体系,着力推进计生服务机构资源优化配置。优先推进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扩大服务规模,改善服务条件,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逐步实现城乡全覆盖。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分配制度,建立合理有效的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薪酬绩效管理机制,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方面对从事妇幼健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给予倾斜,切实增强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

    (七)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基层计生队伍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各级计生干部的培训力度,宣传解读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中共丽江市委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同时也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的技能培训,以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八)凝聚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积极性,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政府、社会、公民多元共治转变,广泛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要履行好计生协会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职能。逐步将合适的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凝聚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扎实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

    总之,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找准工作定位,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不断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着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力推进健康丽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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