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6年前 (2018-02-1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016

导读: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高新区2018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确保参保群众及时有序参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持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监护人)均可参保;

(二)200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出生的16周岁以下的独生女为第一保险人,其父母(监护人)为第二被保险人。

(三)保险期间为一年,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时参保,同时退保。子女在2018年1月1日前已满16周岁的,该家庭不再参保。

二、保费标准

2018年度保费由高新区财政及参保家庭共同承担,参保家庭每户缴纳保费10元。

三、起保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续保无等待期。

四、登记缴费

请符合条件的拟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原件于12月19日至12月28日(上9:00-12:00,下午14:00-18:00)到糜家桥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五、联系方式

1、糜家桥社区办公地址:糜家桥小区院内5号楼3楼305室

2、咨询电话:029-88788155(社区办公电话)

 

糜家桥社区居委会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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