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婚假、产假怎么休?这些你必须知道……

时间:6年前 (2018-03-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323

导读:

 昨天下午,修订后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新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至此,北京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根据条例的最新规定,今后,经所在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女职工产假最多可延长3个月。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 ,以及条例新增的30天生育奖励假,女职工可累积享受最高长达7个月的产假。

刚刚表决通过的修订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提出,本市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女职工产假最高可休7个月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振刚介绍,从前,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市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根据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国家删除 了晚育和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假,要求给予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和其他福利待遇。

   为此,北京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 相当于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


    与此同时,刘振刚说,生育假制度应当在维护产妇和婴儿身心健康与保障女职工就业平等权之间寻求 适当平衡,同时考虑社保基金以及用人单位的负担能力,并与现行制度保持一定延续性。因此,条例中增 加一款,规定“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这主要考虑的是在不过度增加单位负担的前提下给予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灵活安排的时间。刘振刚说。


这意味着,女职工最高可享受长达7个月的产假。

增加15天配偶陪产假


与此同时, 新修订的条例中还增加了配偶的“福利”。规定,女职工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此外,女 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 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婚假“3+7”天没“缩水”

 针对去年年底准新人扎堆登记“抢”晚婚假,法晚记者注意到,此次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并未让婚假“缩水”。尽管条例中不再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奖励假7天”。但却增加了“依法办理结婚 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的规定。这意味着,新人的婚假与之前相比,仍然是3+7天,并没有减少。

已领独生子女证 仍享10元奖励

本着“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修订后的计生条例中规定,已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夫妻,凭证享受一系列奖励和优待。包括,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光荣证之 日起发至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此外,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18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 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此外,优待政策还包括,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 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再婚夫妻可生“第三孩”

 此次计生条例的修订还细化了二孩儿之外的再生育政策。对于再婚夫妻,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和保 护未育方初育权的考虑,条例中规定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同时,夫妻共同生育而连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 动力的;再婚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 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当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乡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由市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生二孩取消四年生育间隔

值的注意的是,此前北京的计生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 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此次修订后的条例中取消了生育间隔和年龄的限制。

人大建议: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孙世超表示,委员会建议加强宣传引导,妥善处理新老政策衔接,抓紧 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推进;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全程 关注评估我市人口发展形势,及时提出和制定应对政策及措施,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 续发展;加强对妇幼保健、儿童照料、学前教育等社会保障方面预期分析研究,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对妇女生育权和就业权的保护,注重对计划生育伤残死亡等特殊家庭的帮扶,在 全社会营造有利于按政策生育的良好氛围。

预测   

明年(2017年)起每年多出生11万人

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根据测算,北京市符合全面两孩政策可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常住育龄妇女数量约增加236万,预计2017至2021年间将累计新增常住出生人口58万,年均新增出生人口约11万,年度出生人口总量将达到30万。2017年本市常住人口总和生育率将从1.1上升至1.6,出生堆积基本在三至五年内释放完成,2021年后人口出生回归常态。

释疑:  产床可满足产妇需求

突然每年增加11万宝宝,是否超过了北京产床资源的承载能力?对此,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大家抱怨的“建档难”、产科一床难求问题,集中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会资本办妇儿医院内的产床,还有不少空置。如果把现有的4900 多张产床全部利用,即便产妇平均住院日维持在目前的4-6 天水平,全年也可以保障


30万新生儿的分娩需求。方来英同时表示,如遇特殊紧张状况,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还将有计划地向社会资本举办妇产、妇儿医院购买服务。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地区已审批产科床位近5000张,其中3成分布于三级公立医院,超半数在二级公立医院,约11%在营利性医院,基层社区(乡镇)医院不到2%。2015 年,全市平均产科床位使用率为91.74% ,其中三级公立医院为108.83%,超负荷运转;二级公立医院为88.85%,还有空置;营利性医院的产床使用率尚不足50%;基层医院产床少,但利用率更低,仅为14.16%。从数据可以看出,三级医院使用率处于超负荷水平,而一二级和民营机构还有“余力”。  

举措  大医院收治高危孕产妇将占八成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面对生育压力,全市各区将设立孕妇建档中心,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实行月调度制度,保障孕产妇在适宜机构分娩。严格实施孕妇分级建档诊疗,提升一二级助产机构服务能力,提高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畅通危重孕产妇转诊通道。


 据介绍,今后,三级医疗机构主要接诊高领、危重症孕产妇,儿其他身体没太大问题的一般产妇,则提倡到二级医院分娩。今年,三级医院接诊高危孕产妇比例要大幅提高到80%。

北京生育二孩登记后7个工作日领证

目前,生育二孩以内的夫妇已不用再接受审批,只需要完成生育登记即可。其中,完成登记后,生育一孩的3个工作日就可领取《生育服务证》,而生育二孩的在7日后就可领证。

 

 市卫计委今年年初发布《关于实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的通知》。按照通知,当事人填写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就可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 通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可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本市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两孩以内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按照通知,领取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在生育登记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生育服务证》。需要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可在生育登记7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生育服务证》。


为了进一步简化登记流程,市卫计委表示,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适时推行户籍生育登记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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