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女司机撞下高架桥身亡!妻子刚生二胎18天!索赔110万却……

时间:6年前 (2018-03-0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15

导读:


9月12日,一桩交通肇事案件在长沙县人民法院黄花法庭开庭审理。

案发全过程(监控视频显示):

2017年3月7日,在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候机楼二楼出发层2号门外

13时45分,一辆红色轿车停靠在机动车道旁,并未行驶;

13时45分39秒,一辆黑色轿车向红色轿车开来,并变换车道向红色轿车前方行驶;

13时45分41秒,红色轿车启动并往前行驶,黑色轿车已变道至红色轿车左前方,两车在行驶过程中随之发生刮擦,红色轿车试图避让并向右转弯,但在转弯过程中,加速冲向了右侧人行道,撞到落客平台上的行人。

13时45分46秒,红色轿车撞上人行道旁的金属护栏后停了下来,有一名行人被撞得越过护栏坠下。

男子被撞下坠亡

主要当事人:

易某,红色别克凯越轿车司机。

家住株洲,已经离异,带着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孩子,朋友介绍“她就是一个普通打工的,家里经济条件并不好”。在与黑色凯美瑞车相撞时,错把油门当刹车,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3月14日,黄花机场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易某负主要责任,陈某勋负次要责任,肖某华无责任。


另据保险行业专家表示:易女士购买了交强险及保额为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在此次事故中,易女士如果要赔偿给伤亡人员超过保险限额范围外的钱,交强险和保额为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一起赔偿,保险公司最多可赔偿111万元。

肖某华,被撞身亡者。

肖某华今年44岁,岳阳市君山区良心堡镇人,其父今年80岁。10年前,他与都女士结了婚,并在结婚4年后有了个女儿。十几天前,34岁的都女士在岳阳当地一家医院剖腹产,为他生了个儿子。“小儿子出生一周后,他才坐飞机回来。”肖某红说,弟弟和朋友一共三个股东在海南合伙开了六七家酒店,平时工作很忙,每月银行卡有25万元进账。

事发后家属接受采访

基本诉求:

死者家属提起两项民事赔偿,分别是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以及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索赔死亡赔偿金等损失近110万元。

死者家属代理律师认为,死者肖某华正值壮年,事业巅峰之际,他还有一双未成年子女,他是家庭的支柱。被告易某等人应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涉事车辆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亦可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事故发生地的经营管理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肖某华的死亡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争议点:赔偿标准是按农村还是城市

在庭审中,对于死者的丧葬费都没有异议。但具体如何划分赔偿责任,则成了法庭的争议点。

易某的代理律师表示,在事故发生后,易某已垫付了19021.22元的医疗费,同时还支付了25万元的部分赔偿金。同时,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也表示,四名受害人应按相应比额来分配,由于两名伤者已经和解,故不考虑在内。而死者的赔偿金应按农村标准计算。由于死者家属是拥有退休金的,故赔偿分配不应考虑其父亲。

因原被告方争议不下,也未达成和解,法庭将择日宣判。

期待:尽早出判决结果

在法庭外,死者肖某华的妻子都女士抱着六个月大的儿子,身旁还跟着6岁大的女儿,脸上更多的是忧愁。

“老公走了后,他经营的公司生意差了很多,甚至面临关门。”都女士说,家里有两个孩子,她自己根本腾不出时间去找工作,目前只能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庭审结束后,有媒体试图去采访易某的家属,但被婉拒。其代理律师表示,目前只能等庭审出了结果才能发表相关意见。

……

是的,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一切都是未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伤害已然造成!

一位刚生产尚未出月子的母亲,一位刚出生还没来得及叫“爸爸”却再也见不成了的婴儿,一位刚懂事还未接受小学、中学、大学教育的小小姑娘,一位80岁高龄却老年丧子的老人,一个失去了家庭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

正如肖某华妻子所说,老公走后,生意不行了(收入自然也中断了);而她呢?两个孩子,尚在哺乳期,再怎么想工作恐怕也没时间。寥寥数语,已然道尽种种艰辛……

而针对网友评论说“一场车祸,几个家庭的伤!能赔的赶紧赔了吧,孤儿寡母的……不过,要是他自己买的有保险,日子或许会好过一点儿,个人看法,不喜勿喷~”的观点,还是有几句话要说:

1、在这种情况下,保险确实能发挥很大的作用,虽然它无法阻止意外发生(当然,意外之所以是意外,就在于不可控,谁都无法预测和阻止),却可以第一时间给到家属一大笔钱,不至于在饱尝丧亲之痛时还要承受生活的艰辛,在已然心力交瘁的情形下还要奔走于法院庭审(当然,正当权利还是要维护。只不过手里有钱的情况下会比各种煎熬加在一起好过许多),毕竟这世界哪哪都要用钱,不是吗?

2、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保险都能对此负责,寿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意外险、包含身故责任的年金保险、两全保险等对人的生命负责的险种才可以得到理赔。因为人寿保险的购买理由种就有此一条:

作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特别是一家之主,有着保护家人的责任。在有生之年,他绝不想让家人处于居无定所、生活无保障的困境中。事实上,他不容许任何的不幸侵入他的家庭半步。这在他身强力壮、有赚钱能力的时候,或许办得到。但是,一旦最严重的不幸降临到他的身上,哪怕他有三头六臂,也避免不了悲剧的发生。

身为爱护家庭的一家之主,绝不应该只顾安逸,不关心将来。他应该经常想想,如果有一天遇到不测时,家人会遭到什么样的不幸。在那个时候,他能为家庭所做的事情,就是给自己投保,因为人寿保险能够做到的就是:你在,我陪你一起守护家人;你不在,我用50万、100万的理赔金帮你守护家人……

3、当然,既然提到钱,就一定要合理安排好保额!毕竟保额太低,对家人的帮助就会很少;而保额太高,可能会因每年都要拿出一笔不小的保费开支而影响正常生活。

一般来讲,寿险保额的估算可参考:

第一步,计算“生命价值”。“生命价值法则”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作为依据,来考虑应购买多少保额的保险。该法则可分三步:估计被保险人以后的年均收入;确定退休年龄;计算可工作的年限。生命价值=年均收入×可工作的年限。比如一个人40岁,现在年收入50万,预计60岁退休,那么他的生命价值就可推定为:50万×20=1000万!如果他现在发生意外,对他的家人来讲将损失1000万。

第二步,考虑家庭需求。在计算出生命价值后,还要考虑家庭需求情况。这个规则是考虑到当事故发生时,可确保至亲的生活准备金总额。计算方式是,将至亲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债(房贷、车贷、银行贷款、个人借贷)、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缺额作为保额的粗略估算依据。需注意的是,如被保险人有社保、可从企业等处获得一定的保险保障,最终确定保额时,还应适当扣除这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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