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调查对象申报的通知

时间:6年前 (2018-02-1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493

导读: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调查对象申报的通知


凡户籍在凤凰山街道辖区内的居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

一、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

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出生时间为1933年1月1日至1958年12月31日。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一式三份。

2、填写《申请办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承诺书》一份。

3、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婚育情况证明书。

5、结婚证复印件。

6、夫妻一方未满40周岁的还须提供长效节育措施证明。

7、配偶及子女户口薄复印件。

8、属于低保户的要提供低保证明。

9、申请人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逾期不予办理。

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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