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惑之年喜生二胎,鉴定竟是他人之子

时间:6年前 (2018-02-2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88

导读:

近日,星子法院民一庭审结一起离婚案件。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于2001年经人介绍相识,相处几个月后在父母的督促下完婚,婚后第二年生育一子,结婚十余年双方感情尚可。近年来,由于儿子已上小学,被告张某迫于生活压力外出务工,逢年过节才回家探望父母妻儿。2013年初,春节过后不久,在外务工的张某得知妻子陈某怀上二胎的消息, 2013年底小儿子出生,张某不惑之年再得一子,欣喜不已。然而,本是件十分高兴的事情,张某却发现妻子陈某对自己的态度反而越来越冷淡。由于聚少离多,相处时间少,张某以为妻子只是产后情绪不好,也没有太在意,而是让自己母亲帮忙好好照顾生产后的妻子和出生不久的小儿子,自己依旧外出务工。

今年6月份,张某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得知妻子起诉到了法院要与自己离婚。张某想到妻子就是在怀二胎后对自己态度发生转变的,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张某于是偷偷带小儿子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上“排除张某与张某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的一行大字印证了张某的猜想,自己不惑之年欣喜若狂得来的儿子竟是他人之子!

庭审过程中,原告陈某对被告张某擅自委托做的亲子鉴定表示认可,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破裂,再无挽回的可能。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同意离婚,原告陈某同意给予被告张某人民币48000元以作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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