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入职3天宣布怀孕,休完产假就辞职!

时间:6年前 (2018-02-06)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673

导读:

对公司来说,

怀孕这件喜事不只意味着新生命的到来,

还意味着每月一次的产检、

谨慎小心的呵护、几个月的带薪产假

最近,北京一个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

就遇到了一件令他很是郁闷的事:

孙小姐在招聘会上看到张先生公司招聘文员的信息,随后来面试并顺利通过。面试时,在说到婚育情况时,孙小姐强调自己刚从郊区来市里,并没有结婚,短期也不打算结婚。孙小姐随后就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可是,才入职三天,孙小姐就告诉主管自己怀孕了,要保胎休息。怀孕期间,因为种种原因,经常请假。而公司照样给其发工资,缴纳社保,并派人在其产后去探望。没想到,产假一结束,孙小姐就打电话来说辞职不干了。

张先生说:我们公司女员工多,各方面制度规范,对孕期女职工也是照顾有加。可是,像这样隐孕的员工真的挺让我们受伤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几乎没有为公司创造劳动价值,单位却要照发工资、照交社保。

如果她事先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我们还好接受些。后来才知道,她是在知道自己怀孕的前提下才入职的,希望能在孕产期拿到工资并使社保不断档。张先生郁闷地说,隐孕入职的人多了,会影响其他女性在就业时得到公平待遇。

关于此类的女性职场相关的提问,

也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

近千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老板喊话:

你可以享受权利,但也要履行义务

@金汤湖畔人家的人:我是一个小公司的小老板,前年底招了个财务,月薪8K。本来觉得这女同事蛮靠谱的,35岁,家里有一个男孩10岁,谁知不到半年她怀孕了要生二胎,常请假小半天孕检检查,迟到早退,到预产期前两个月说坐车不方便,要在家办公,虽然我心里有点不爽但还是答应了。期间,她的工资还是整8K。但生完孩子快两个月了,她还没上班,说孩子没人带,这几年要在家办公,等孩子上幼儿园。我说这样不行,只能再找别的财务,她说换人可以,但把她143天产假的工资给发了。现在每个月我还要把公司将近五分之一的利润按时打到她卡上。

@张珊54320517:有个下属来了七八个月,突然说自己怀孕六个月了。作为主管找她谈了谈,说怀孕是好事儿,不应该瞒着公司。她理直气壮地说,告不告诉是我的权利,现在怀孕做不了那么多工作了。第二天她没来上班,反倒是老公和老妈来公司大闹,说谈话造成她心理负担过大,先兆流产。之后她也没再来过,但是工资要求照拿,直到生完孩子一年后,法律上所有的利益都占完了,一条短信辞职,甚至连面都没露一下。


@天火Jetfire127779822:之前做部门经理,手下4个男生,7个女生。某一年,7个女生突然全部怀孕,2~7个月。工作没法开展了,7个准妈妈,今天A产检,明天B休假,后天C不舒服……坐在一起就聊育儿经、保胎经,办公室里放满了妇婴用品。只能赔点钱,劝她们走人,生完孩子回来也不会好好干活。

       

      记者从顺义区司法局了解到,该区劳动仲裁委前阵子受理了一起隐孕案件。李女士入职某公司任行政专员,试用期两个月。入职后,李女士告知主管自己怀孕了。试用期满前几天,公司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女士认为公司解除合同,实为不想留用怀孕女职工,提出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等多项仲裁请求。公司答辩称已对李某进行调岗但其仍出现工作失误,确属不能胜任工作;且李某入职时对公司隐瞒已孕事实,合同应认定无效,公司解除符合规定。

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故公司辞退李某违反法律规定,李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记者询问,如果李女士在入职时隐瞒怀孕,这样的行为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呢?

仲裁院工作人员解释,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但哪怕李女士隐瞒了怀孕事实,该行为不构成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不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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