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注】二胎产假该咋休?生娃还得多琢磨!

时间:6年前 (2018-02-19)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638

导读: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或将导致女性就业难度加大,就业性别歧视可能会加重。为此,他强调称,需积极推动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同时要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 现行生育二孩规定:不享受晚育假

据了解,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包括晚育和独生子女增加的产假。

对于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 讨论:现行的产假足够长吗?

·观点一:产假太短 喂奶都不够

刘女士刚在去年生了孩子,她表示,“98天的产假肯定不够,首先是身体恢复的时间不够,着急复工后,身体总是出现各种问题;然后就是母乳喂养的问题,为了保证孩子能够有6个月的母乳喂养,在产假结束后,我就成了‘背奶族’,每天背着吸奶器去上班。”

28岁的陈女士没将母乳喂养坚持到底,她说平时工作压力大,产假只有3个月,产假结束后,她都在公司的厕所给孩子挤奶,坚持了不到两周就放弃了,改成了直接喂奶粉,“孩子三个月大时还那么小,不能亲自照顾他我也很愧疚。”

据国家卫计委2014年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六个月以下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仅28%。这一数字在婴儿三个月时出现大幅下降,这正是法定产假结束、妈妈们回到工作岗位的时间。

此外,不少网友表示,二孩的产假应该相应延长,最好是在半年左右。因为本身有一个孩子要照顾,再多一个孩子,妈妈要花更多的时间、精力;然后生育二孩的妈妈年龄偏大,身体恢复所需要的时间也要更长。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通过问卷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88.9%的受访者都希望延长生二孩的产假时间。其中40.7%的受访者希望延长至6个月。

·观点二:产假太长 女性就业难

有些妈妈希望产假延长,有些妈妈却有着另一种担忧。“如果产假延长加上二孩全面放开,一些企业在招聘的时候会不会少招女性,女性的就业会不会受阻?”

生孩子,能休一段时间产假,生二孩了,又能休息一段时间产假,再加上一些痛经假、三八妇女节假,女性假期远多于男性,对企业的经营和运转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不少企业的人力都表示,未来会更多考虑男性。

华女士是一家报社的人力,她表示,“我自己也是女人,对女性的难处也有了解,但是招人的时候还是会更多考虑男性,我们报社本身女性就要多于男性,然后一些工作可能男人来做更合适。”

采访发现,一些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的产假相对落实得比较规范,私企、小单位会存在一些“潜规则”,休假也不是想休就可以休的,本身98天的产假就难以保全,延长产假更是不敢想。

·专家:关键不是时长 而是社会保障

2014年,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社保提供3年的生育津贴或由财政出资保障,以改善幼儿家庭紧张的生活状况,此举引起广泛讨论。评论大都表示支持延长女性产假,但对于长达3年的产假表示不恰当。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与人口学院人口学教研室主任刘爽近日谈及网友“延长产假”建议时表示,延长产假是一种个人意愿或家庭意愿,从个人角度来讲,是值得考虑的合理性的意愿,但是要把它上升到政策层面,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教授吴亦明则表示,现行的98天产假大体上能够满足女性哺乳和调养的需求,当前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的关键并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社会保障,“生育行为不是一个个人行为,也不单单是一个家庭行为,它是一个社会行为,它关系到人口的结构、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劳动力的供给等等几个方面,然后生育行为对于个人和企业都有风险,所以它所产生的社会责任不应该只由职员和企业来承担。”

吴亦明解释道,“如果一个企业有很多女性职员,它就有可能面临集中的产假,这段时间,企业可能还得找人替工,会带来损失和成本的增加。产假期间除了生育保险、支付职员工资以外,是否应该在税收或者其他方面给与企业优惠和补偿,减轻企业负担。这样也许就能缓解问题,更好地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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