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绥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绥德县教育局关于《绥德县初、高中入学新生PPD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6年前 (2018-03-16)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662

导读:

各初、高中学校、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县医院: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呼吸系统传染病,近年来,我县中学生患病率呈上升的态势,成为学校传染病之首,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在校园传播蔓延,减少结核病对在校师生的威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的健康。根据《榆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榆林市初、高中入学新生PPD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卫计发[2017]375号),特制定《绥德县初、高中入学新生PPD筛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绥德县初、高中新生入学PPD筛查实施方案》

    附件2: 绥德县初、高中新生入学PPD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 绥德县初、高中新生入学PPD筛查工作技术指导组

    附件4:绥德县初、高中新生入校PPD筛查记录表

绥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绥德县教育局

                                   2017年8月21日

附件1

绥德县初、高中新生入学PPD筛查实施方案

按照《榆林市初、高中入学新生PPD筛查实施方案》(榆政卫计发[2017]375号)的要求,将PPD筛查纳入到我县初、高中新生入校健康体检项目中,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筛查尽早发现新入校的中学学生中肺结核病例或者已经感染结核杆菌极有可能发病的潜在病例,通过隔离与规范治疗和预防性服药,减少学校内的传染源,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和蔓延,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县卫生局与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筛查工作;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学校PPD筛查工作;县疾控中心成立技术指导与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小组,切实做好对本县参与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PPD筛查的业务培训、试剂配发、接种技术指导、结果观察与记录、效果评价等工作;县医院(结核病定点医院)负责对PPD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异常反应病例的救治和调查处理工作和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的学生。

    三、筛查对象、方法、时间

   (一)筛查对象

    1、初筛对象。本次PPD试验初筛对象为全县所有中学(中专、中职学校)初一、高一新入校的学生,及代课老师。

    2、复查对象。本次经PPD试验后72小时观察判断为强阳性的人员。

   (二)筛查方法

    1、初筛方法:PPD接种方法。

    2、复查方法:

将初筛观察结果为强阳性的人员统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县疾控中心开展摄片诊断。经摄片诊断为肺结核病人或可疑病人的按照规定转诊到县医院结核病定点门诊开展进一步的检查和规范治疗。

(三)筛查时间:

1、各个接种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在8月份完成。

2、PPD试验全县统一安排在9月上旬完成。

3、摄片复查全县在9底前完成。

四、工作步骤及技术要求

县卫生、教育部门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表,开展摸底、宣传及接种、复查等工作。

(一)PPD试验

1、摸底。筛查人数摸底工作由县教育部门在9月开学前完成,根据摸底结果完成PPD试验的试剂需求计划,由县疾控中心在工作前进行统一配送。筛查通知单在新生报到时由学校发放。新生的监护人签字后由学校回收交定点筛查单位,筛查结束后统一交县疾控中心保存备案。

2、接种前的准备

(1)选好接种点。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地设置临时筛查活动注射点或方便的接种点开展筛查工作,试验必须在室内进行,不能在日光直射下进行,设置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房间应宽敞、明亮、卫生、整洁,准备好工作台等。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注射。临时筛查活动注射点要有醒目的标记,张贴筛查注射禁忌告知等。筛查时,维持好现场秩序。

(2)明确专人负责试剂、注射器、安全盒的管理、登记和发放,并做好规范记录。

(3)提前制好冰排,试剂用冷藏箱或冷藏背包保证在2~8℃避光条件下保存和运输。

(4)配备好75%的酒精和相应的接种器材(医用棉签、一次性手套、口罩、帽子、注射器、压舌板、温度计、听诊器、血压计、氧气包等)及必须的应急药品(1:1000的肾上腺素、葡萄糖)等。

(5)每个接种点必须由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现场组织人员(学校负责)、预防人员、接种人员(筛查单位负责)),其中PPD试验的现场接种人员须为经县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有预防接种资格并经本次县级专门培训的人员,持证上岗,穿戴整洁。

3、PPD试剂接种步骤

(1)PPD试剂受种者到接种点后,在现场组织人员的组织下,有秩序的开展接种,首先由预检人员对受种者进行核实,预检时须详细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如无禁忌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其接种,并进行接种确认签字,接种一人签字一人。对于因有筛查注射禁忌而不能筛查注射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在登记表上记录。对于应暂缓注射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筛注射的地点和时间。

(2)接种医师在接种时要随时观察周围受种者的动态,受种者接种后要观察15-30分钟后无异常方能离开。

(3)每个班级接种完成后,请班主任对本次本班接种的人数进行签字认可,同时对有禁忌症而未种及拒种的学生在备注栏注明。

4、PPD试验的异常反应处理及报告

各个接种点在发现试验后异常反应、疑似异常反应时,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及时开展救治和报告的处理工作。

(二)摄片复查

PPD试验结果出来以后,对结果进行统计,并根据结果对PPD试验强阳性结果人员进行重新登记,根据强阳性学生和因为禁忌症或者特殊情况不能进行PPD试验的学生的数量由学校分批次组织县疾控中心进行拍摄X光片复查。由X光片阅片医生对结果进行记录,经诊断为肺结核或可疑的学生,带上所摄胸片到县医院结核病定点门诊开展相关检测和规范的治疗工作,同时学校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对患病学生实行管理。

(三)病例诊断

由县医院结核病定点门诊临床医生完成病例的具体诊断与治疗、管理。治疗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的规定执行。管理:痰检阳性学生,需休学、休假治疗,经过治疗不具传染性的学生、教职工,凭县(区)疾控中心的证明方可复学或复工。

五、经费保障

此项PPD筛查经费由市政府专项资金保障。市疾控中心负责全市PPD(TB-PPD)试剂的管理、配送工作,筛查经费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计划免疫补助标准下达至各筛查定点单位,如有不足部分,从本县结核病防治经费中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外收取费用。

六、资料收集

全县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摸底与筛查、复查结果登记,并将最终结果汇总上报。PPD试验及摄片复查工作完成后,县疾控中心收集好各校的PPD试验筛查结果汇总表,摄片复查学生一览表、摄片复查结果汇总表并将试验结果反馈给各学校,于9月前筛查工作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未完成筛查工作的单位将通报。

附件2

绥德县初、高中新生入学PPD筛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峰   绥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霍亚利   绥德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

 蔡鸿飞   绥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马  剑   绥德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杨  宁   绥德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崔  博   绥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雷国军   绥德县教育局

  霍  娜   绥德县疾控中心结防科副科长

附件3

绥德县初、高中新生入学PPD筛查工作技术指导组

组  长:马  剑   绥德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杨  宁   绥德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  员:霍  娜   绥德县疾控中心结防科副科长

 刘  丹   绥德县疾控中心结防科

王  莉   绥德县疾控中心结防科

刘  晓   绥德县疾控中心结防科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附表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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