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及扶助金的申领

时间:6年前 (2018-02-16)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511

导读:
点击蓝色字免费订阅

国家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扶助金申领

法律依据

《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

办理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人或配偶一方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办理材料

(1)填写《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申请人1寸免冠近照3张。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每年1月15日前个人申报,2月15日前村级评议并张榜公示,3月15日前乡级初审并张榜公示,3月31日前县级复核确认,通过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管理信息系统报省市进行抽查、审核、备案。待国家和省下拨专项经费后,由各县(市)区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

收费标准与依据

不收费。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来源:合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喜欢我们就点个赞吧,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最新文章

网友跟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免责声明1111

本站所收录作品、热点评论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

免责申明:所有作品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与本站立场无关,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告知,我们将做删除处理!

Copyright 2017-2018 怀孕期 版权所有 湘ICP备150128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