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少女突“发胖”一查已怀孕8个月,结果…

时间:6年前 (2018-03-13)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2

导读:

15岁的小梦,在闽侯一所中学读初三。

不久前,奶奶依玲(化名)发现,小梦“发胖”了,肚子有点大,穿上厚冬衣都遮不住。“有天晚上,我摸她的肚子,发现很硬,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奶奶带着小梦到医院一查,结果如同惊天霹雳——小梦竟然已怀孕8个多月了。

谁是胎儿的父亲?刚开始,小梦一直沉默,说“怕被打”。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下,她终于承认,村里的男人与她发生了性关系,且有6人之多,“这些人不让我把事情告诉家人”。

6人与少女发生关系还威胁“不能报警”

“6个男人,我找过他们,他们也都承认(发生性关系)了;都是五六十岁的人,头发都白了,怎么能做出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接受采访时,奶奶依玲的眼中全是悔恨、无奈的泪水。她说,6个男子中,3人是摩的司机,1人是小货车司机,1人是卖农药的,还有1人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小孩子以后还怎么做人,我们全家在村里都抬不起头,他们(与小梦发生性关系的几人)之前还威胁我们,说不能报案,只要我敢说出去就弄死我,这些人太可恶了。”依玲说,她曾看到其中几人载小梦出去,还以为她打摩的去哪里玩,“当时,我问她去了哪里,她也不肯说”。

海都记者对话少女

海都记者:去医院前,知道自己怀孕了吗?

小梦:不知道什么是怀孕,我也不懂;但之前一段时间,会想吐,然后想睡觉。

海都记者:听奶奶说,有6个男人和你发生了关系,你记得谁是第一个吗?

小梦:我不记得了;他们给我买过吃的,还给过我二三十块钱。

海都记者:现在可能要把这个小孩生下(因怀孕已8个月,不宜流产),你害怕吗?

小梦:生就生下来了,我也不懂,我现在只想回去上学,虽然我成绩不是很好,但快要毕业考试了,我想读五年专。

若发生性关系时,小梦未满14周岁

6男或涉嫌强奸且要从重处罚

几天前,小梦的家人已报警,并于昨日到闽侯青口派出所协助调查。昨日,海都记者前往青口派出所采访。一名经办民警表示,此案已移交给闽侯刑侦部门做进一步调查。

与小梦发生性关系的6名男子,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记者也咨询了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主任。

佘雷主任表示,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此外,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不管幼女是否愿意,均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具体到本案,如何定性,应当以“发生性关系时,小梦是否已年满14周岁”作为分界点:

1.若经调查,发生性关系时,小梦未满14周岁,则不论小梦是否愿意,行为人均涉嫌强奸罪,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若发生性关系时,小梦已年满14周岁了,则需调查小梦主观上是否愿意:若小梦愿意与行为人发生关系,并收取一定费用,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处罚;若小梦主观上不愿意,是被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使她在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即便其被动收取一定费用,行为人也应当以强奸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女孩存在智力障碍,经公安机关鉴定属于智力缺陷,无性防卫能力,即使年满14周岁,跟她发生关系的男子,都涉嫌强奸,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即将出生的婴儿的抚养问题,由于小梦是未成年人,所以不管孩子的生父是否涉嫌强奸罪,都应承担婴儿的全部抚养责任。

另据律师介绍,强奸罪的刑期,一般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若有轮奸或者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可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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