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啦!

时间:6年前 (2018-02-1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527

导读:

2017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

招聘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全科医生的公告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12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卫计局二楼

联系电话: 0751-3822253

公告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精神,经研究,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4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岗位职责

(一)单位性质:

南雄市基层卫生院(含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南雄市卫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等工作。每个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各招聘2名,其中坪田镇及澜河镇各4名,受聘人员由南雄市卫计局统筹安排到各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要求

(一)薪酬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2.若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满编暂无空岗时,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招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补助资金在聘用人员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到个人账户。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由所在服务单位为其办理;

3.若用人单位有空编,须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纳入编制内管理,由市卫计局报市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4.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5.经过规范化培训的聘用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考试。聘用人员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6.聘用人员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

(二)人员管理要求

1.聘期为3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市卫计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对其进行解聘。聘用人员在聘期内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2.聘用人员服务期间统一变更第一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服务单位负责按程序为特岗全科医生办理执业医师注册、变更或执业地点备案手续;

3.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市卫计局会同所在服务单位负责。

  三、应聘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中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25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25日后出生);

5.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6.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约行为的,或参加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后仍在限考本省事业单位期限内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5日-12月2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 :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卫计局二楼

联系电话: 0751-3822253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者需依据所符合的情况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①符合资格条件第1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②符合资格条件第2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省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③符合资格条件第3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及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相关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保清单等材料)。

2.《南雄市卫计局全科医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准考证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2,须本人签名,1份);

5.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卫计局二楼,联系电话:0751-3822253)。

2.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考试成绩计算
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

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

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分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南雄市卫计局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本公告由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4.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751-3822935。

附件:

1、《南雄市卫计局全科医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考生承诺书》

                                                       

                                                                         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8日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正式招聘公告,下载报名表、考生承诺书等重要文件。

        你也可以直接登陆南雄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dnx.gov.cn/),点击“政务公开 > 招考信息”查看“2017年南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全科医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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