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老婆生孩子,沧州爷们可以休陪产假确定为15天!

时间:6年前 (2018-02-19)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63

导读:

有群众提问: 沧州市企业关于陪产假有什么要求?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奖金等薪酬问题怎么要求的?


沧州市人社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


按照2016年3月29日经河北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修正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关于男职工的护理假的工资待遇问题,在国家法律、政策出台前,我们认为应当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二章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应该指工资总额,并且包含奖金。


福利方面的费用包括:职工死亡丧葬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非、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新闻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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