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6年前 (2018-03-05)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352

导读:

读者李女士来电:

  我怀孕四个月了,每次请假去进行产前检查,单位都不愿意给假。我想知道,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记者 姜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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