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执业证书核发(核发、检验、换证)

时间:6年前 (2018-03-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41

导读:

办理对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办理条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计划生育有关临床医疗服务人员


所需材料

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2、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3、设区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 →审核(资料审查)→审批→领取审批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网上审批通过→受理→审核(资料审查)→审批→领取审批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承诺期限: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办事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普宁市卫计局办事窗口;联系电话:0663-292005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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