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患无精症,妻子“一夜情”怀孕生下儿子,男子离婚时索赔80万元

时间:6年前 (2018-01-26)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314

导读:

近日,陶山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离婚诉讼案:妻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不料丈夫说,好不容易有了儿子,没想到儿子不是亲生的,白白替人养了孩子,要求妻子支付8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妻子说,明明是丈夫暗示自己去“借种”的,才会在醉酒的情况下与人发生“一夜情”,怀孕后本不想要,但丈夫不让。

丈夫老高,40岁不到,有点木讷。妻子小何,比老高小两岁。

去年小何提起离婚时,因为孩子还小,经办法官做了工作,小何撤诉了。一年不到,小何又提起离婚了。

老高说,两人是自由恋爱的,婚后的感情也很好,就是一直怀不上孩子。之前,一直是小何去做检查、调理身体。后来,小何不乐意了,让老高去了医院检查,结果问题出在老高身上。医院的诊断结论是:无精症。

老高说,那几年,夫妻俩跑了很多医院,温州、北京、上海……每次带着满满一袋药和希望回来,每次都失望。

2005年,两个人收养了一个女孩。

2010年,小何忽然怀孕了。老高说:“我一直认为这孩子就是我亲生的!”那时,夫妻俩都很高兴。2011年,孩子出生,全家人都视若珍宝。谁知,次年小何提起了离婚,一家人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这孩子不是老高的!

小何说,收养女儿后,老高对没有儿子耿耿于怀,并多次暗示她去“借种”。

“我的精神压力很大。”小何说,后来,她在醉酒的状态下与一名男子发生了“一夜情”,结果怀孕了。小何说,事后她本不想要这个孩子,老高不让,还积极办理二胎准生证。

法庭上,小何怎么也不肯说那个男人到底是谁,也否认之后与那名男人有所联系。

为此,老高提出了80万元的高额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他认为小何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外生子,并欺骗他代为抚养他人的子女,致其精神受到伤害,现在他在亲友面前都抬不起头。

小何则认为,与他人有一夜情是她不对,老高确实有委屈。她愿意返还这两年儿子的抚养费用,也确实愿意适当地补偿老高。“孩子不是老高的。”小何说,“但他一开始就知道的。”

对老高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法院认为,老高辩称小何故意隐瞒事实,并致其非自愿抚养非婚生儿子的事实,法院不予认定。同时,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小何所述其与他人怀孕生子系老高事先默许并授意,法院认为,小何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怀孕生子,有悖夫妻间应当相互忠实的义务,亦有违善良风俗,故判决双方离婚。小何在酌情返还部分抚养费用的同时,支付老高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瑞安日报

通讯员 薛箴言 记者 黄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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