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助】在校女大学生交友不慎怀孕产下非婚女,男方抵赖追讨抚养费成难题,法律援助伸张正义解困局!

时间:6年前 (2018-02-04)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65

导读:

【援助】在校女大学生交友不慎怀孕生下非婚女,男方抵赖追讨抚养费成难题,法律援助伸张正义解困局!

2017年7月1日,在校女大学生思雨(化名)来到盐池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听完思雨的叙述后,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决定受理此案,并指派李律师办理此案。

原来,在校女大学生思雨与无业男子李某于2014年12月通过“陌陌”相识,二人交往期间,在没有确定恋爱关系前,李某强行与思雨发生性关系,导致思雨怀孕。因思雨当时系高中学生怀孕后出于害怕,未将实情告诉家人。直到2015年10月1日,思雨独自一人在年久未住的老房子产下一女雪儿(化名)后被家人发现,家人随即将思雨和刚出生五个小时的雪儿送往医院抢救。

由于事发突然,且属于不能公开的个人隐私,所以雪儿在治疗的过程中均以思雨姨夫的女儿名义取名为某雪儿进行治疗,治疗过程中产生了部分医疗费和护理费。母女出院后,思雨的父亲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追究李某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后,认为达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后思雨父亲针对孩子的抚养费和李某家人进行协商,但是因双方争议大,协调未果。现随着2岁雪儿的成长,面临上幼儿园等问题,支出逐年增大,思雨系在校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故思雨想通过诉讼途径,要求李某承担雪儿抚养费,申请法律援助。承办人在接收指派后,首先和思雨进行了谈话,详细了解了案情,并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帮其进行了分析。在收集整理好证据后,向盐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依法支付雪儿的抚养费。

【援助】在校女大学生交友不慎怀孕产下非婚女,男方抵赖追讨抚养费成难题,法律援助伸张正义解困局!

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后,被告李某起初不承认雪儿系自己的女儿,当承办人申请从公安机关调取了亲子鉴定报告后,被告认可了雪儿是自己女儿的事实,但是随着开庭时间的临近,被告李某表现出种种疑惑,要求重新进行鉴定。于是承办律师从专业角度和诉讼成本方面给被告方提出建议,建议李某认可公安机关的权威性鉴定。经过法院和承办律师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被告同意不再申请重新鉴定,并且原告思雨同意通过调解的方式给付抚养费。但双方因探视权的问题第一次调解未果。开庭前一天被告李某找到承办律师要求再进行一次调解。

最后,在承办律师的组织下,思雨与李某家属又进行了一次协商,因思雨系在校大学生,尚为完成学业,其与被告李某某之间也没有感情基础,二人不可能组成家庭,况且二人今后都还要各自成立家庭。因此,双方达成和解意见,由被告李某根据自己现在的经济情况,每月给予雪儿适当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思雨积极配合李某实现探视权。达成和解后思雨向盐池县人民法院撤回了诉讼。

来源:宁夏法律援助(略有改动)

编后语

这是一起典型的非婚生子女追索抚养费纠纷。虽然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违背社会的道德准则,不受法律保护。但非婚生子女本身是无辜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中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费用的多少、负担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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