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专栏 | 计生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及新《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节选

时间:6年前 (2018-02-1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394

导读:

【新《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问答】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生孩子还要不要审批?

答:新条例规定实行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通过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准确掌握生育信息,重点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仍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问:根据全面两孩政策,如果我去年第一胎生育的是双胞胎,还能否再生育?

答:新的《人口计生法》和省条例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是两胎子女,所以,如果你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可以再生育了。


问:根据全面两孩政策,如果我生育三个或者以上子女,是否会受到处罚?

答:根据新条例规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微信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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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步骤:

注:生育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疑问,请径向黎埠镇计生办电话或网上咨询。电话:0763-7322477;黎埠计生服务QQ群:631857501。


再生育审批流程

一、办理条件

1、符合政策可再生育子女的已婚(不含离婚、丧偶)育龄夫妻;

2、任意一方户籍在广东省内;

二、所需材料 (用于拍照或扫描上传)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簿

2、结婚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以子女为残疾儿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

2、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3、以子女死亡现家庭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法院判决。

4、一方是外省户籍的夫妻,应提供外省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具体办理流程

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居民生育服务专窗”(可在百度直接搜索进入)--注册个人账户,登录后选择再生育审批“在线申办”。

①登录:办事人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③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④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⑤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注:生育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疑问,请径向黎埠镇计生办电话或网上咨询。电话:0763-7322477;黎埠计生服务QQ群:631857501。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节选>

2015年12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次修订 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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