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二胎需要的相关材料你知道吗?

时间:6年前 (2018-02-22)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51

导读:

    一、申请单独两孩再生育夫妇应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再生育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

    2、申请再生育夫妻现有一个子女。指夫妻双方生育、送养和收养子女的存活数只有一个。

   

    二、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中“独生子女”是如何界定的?

    独生子女一般指本人没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下两种情况也可认定为独生子女,一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二是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妻依法从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

    三、申请单独两孩再生育夫妻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再生育夫妻应当填写《再生育审批表》,按照《黑龙江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申请再生育夫妻本人及子女的基础信息和相应材料。

    2.1.申请再生育夫妻需提交户籍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出具其本人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和单独一方父母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2.申请再生育夫妻的父母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无法查找相关档案及资料)的,且申请再生育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社区)无法出具证明的,申请再生育夫妻需填写《申请再生育夫妻单独一方父母婚育情况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父母),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3.申请再生育夫妻的父母因多地、多次或长期流动、父母亡故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申请再生育夫妻单独一方父母婚育情况申报表》及其相关材料的,可根据《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八项便民措施的通知》进行个人信息申报承诺。

      四、办理再生育审批都需要哪些材料?

    为了方便符合再生育条件办理《计划生育证》,下面就办证所需有关材料向大家作以说明。

基础材料:

    1、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及已有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再生育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再生育夫妻填写《再生育审批表》一式两份;夫妻与子女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4、申请再生育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双方基本情况证明;《再生育审批表》中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已经证明情况,且有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无需另行出具基本情况证明;

    5、申请再生育夫妻户籍地和现住地不一致的,需提供现住地乡(镇)或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相关材料:

    1.符合《条例》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定居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或者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应当提交夫妻双方所在村委会、乡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双方是农村居民或是边境地区农村居民的证明;(审批表中已经证明的无需另行证明)

    3、经市(地)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应当提交所在市(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统一组织的鉴定小组出具的鉴定结果;

    4、夫妻一方经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患有不孕(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恢复生育能力的,应当提交《收养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情况证明,以及由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患有不孕(育)症的诊断书;

    5、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的,应当提交原历次婚姻的离婚判决(或协议)书;

    6、在小城镇建设中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居民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提供的关于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不超过两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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