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二胎丈夫却失踪,家里东西也搬空了,究竟发生了什么?

时间:6年前 (2018-03-03)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838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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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安徽女子小姜最近很烦恼——去年12月生了二胎,可直到现在孩子还没能上户口,丈夫余某也不见踪影。

小姜和余是经朋友介绍相识的,余比她大21岁,上海人,是杭州一所高校的老师。两人2014年登记结婚,2015年生下一个女儿。

去年小姜怀上二胎,为了吃喝方便,她就回了老家,安心养胎。


“我在家住了大概六七个月吧,等再回来婚房的时候,他(余某)人就已经失踪了。”小姜说,自己回家前曾和余某吵过架,之后几个月都没见面,这次回来,发现家里的东西都被搬走了,连锅碗瓢盆、筷子等小件都没剩下。

小姜试着联系余,但余不肯回来,最后还把她的电话给拉黑了。


“儿子办准生证,需要父母双方的计生证明,现在他不肯提供证明,一定要叫我把孩子给他。”小姜说,上个月底她还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余起诉离婚,还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分割两人位于下沙的一套房产。


小姜说,自己不知道丈夫为什么离家出走,她现在只想跟余面对面聊一聊,即便分手,也把话讲个明白。


昨天,我们联系上余某,他对此事不愿多说,只说“以法院判决为准”。


据余在起诉书中说,他和小姜婚后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纠纷,感情也因此破裂,小姜还多次到其单位和父母家吵闹,甚至趁其父母不在家时撬门进入,将屋里的东西摔砸毁坏。


“她找我就是想闹,见到我了就撒泼、家暴,所以我尽量避免跟她接触。”余说,小姜脾气很坏,动起手来没有轻重,曾经把他打得耳膜穿孔。他向法院申请过人身保护令,法院当时还下发了一份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是今年2月15日下发的,内容为“禁止被申请人(小姜)对申请人(余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

小姜说,她和余的离婚案子下月开审,这段时间,她会想办法让家人过来先帮忙照顾孩子。


签约律师:连银迪


连银迪:“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省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委员,浙江私人财富管理联盟创始人,尤其擅长家事诉讼、婚姻财产保护、私人财富管理等业务。    

对于家庭暴力,一般人都会理解为丈夫打骂妻子、家长打骂子女。但现实生活中,男性遭遇家庭暴力的现象也是存在的。我国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并未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限定为女性,故男性遭遇家庭暴力也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即便该男子对妻子的家暴行为无法忍受,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也不应该用这种方式应对。逃避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过,一般情况下男方不得在女方哺乳期提出离婚,除非双方都同意离婚、或者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男方得知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等,才可以提出提出离婚。如果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建议夫妻双方先坐下来协商协商不成的,男方可以等哺乳期过后再向法院起诉离婚


司法实践中,法院经审理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且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般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诉讼请求。


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给付损害赔偿金也就是说,本案中,该男子在自身不存在家暴等法定过错的前提下,可以请求女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要证实自己遭遇家暴的,可以注意收集如下证据: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悔过书、保证书;医疗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



记者 林琳  通讯员 经开法

编辑 朱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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