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财务人员,在怀孕期间被安排到刚装修的商场值班,不去就按旷工处理,处处刁难我,我该怎么办?

时间:6年前 (2018-03-04)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59

导读:


时间过得真快

转眼间

新的一期法律咨询又与您见面啦

快快来看看

本期当中有什么精彩内容呢~



1
Q1


本人6月18日怀孕,财务岗位,并汇报公司领导和人事,随后就遭到他们的处处刁难,还多次安排周末去公司直销门店值班,此门店所在的商场刚进行大型装修不久,未去便按旷工处理,通报批评、罚款,本人8月份工作日正常产检被扣半天工资,我是否可以申请离职?我能申请什么补偿?

A1:   

您好,《劳动法》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根据以上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扣除其工资。单位在明知职工怀孕期间,故意安排怀孕职工在非工作日值班,增加劳动时间和强度,而且工作环境对身体明显有害,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要看具体情形,如果是属于员工因为单位的违法情况自己主动离职的,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要是单位辞退的,则按每满一年补偿二个月的工资计算。


2
Q2


货车司机经物流公司,承接一车牛奶饮料,运输途中,由于饮料堆放4.2米高,造成货物部分损失,货车司机按时交货,因货物部分损失,被收货单位扣押车辆,并要求全部赔偿,请问事情该怎么处理?

A2:

您好,物流公司与收货单位存在一个运输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第290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所以承运人有义务按照行业惯例或者货物自身特点,合理堆放货物,由于自身过错导致货物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损失到底由司机承担还是由物流公司承担取决于司机和物流公司的法律关系,如果司机是物流公司的员工也即劳动关系,那么司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为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失由物流公司承担,物流公司对内再按照过错程度要求司机承担责任;如果司机和物流公司之间是合作或者委托关系,则由物流公司承担该损失,后面物流公司再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找货车司机追责。

另外即使出现货物损失收款单位也不能私自扣押车辆,必须通过法院查封等合法的方式,如果收货单位扣押车辆,则货车司机可以通过报警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原物。


3
Q3


我家先生和朋友约去喝酒,喝多了送回家就不管了,当时一个人在家。在家中摔倒发生中风,至今己二年,不能说话、不能走路。约喝酒的人至今没有赔过钱,也没有一个说法。法律说要证据,我找不来证据,那个人一点责任也不来担。我应该怎么办?

A3:

您好,这种共同饮酒或者接受宴请喝酒,劝酒人和组织者负有注意义务。如果约他人喝酒并极力劝酒,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劝酒者或者组织者负有过错责任。当然,醉酒者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知道过度饮酒的危害,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相约喝酒的人,特别是极力劝酒的人,负有法定注意义务,至少要保证醉酒人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下,比如安全送到家里,并且如果家中无人也就是上述问题提到的家中无人的情况要联系同住成年家属进行看护。如果没有尽到这些合理义务,那么主观上存在过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另外针对这种侵权责任怎么维权和提交证据,对于被侵权人来讲只要证明当时大家一起喝酒,对方有劝酒行为,并且当时被送回家时处于醉酒状态并受伤,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或者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地的居委会从中调解要求损害赔偿。证据包括当时一起喝酒的朋友或者聚会地点的老板、目击该事情的邻居、小区的物业、保安的证人证言以及小区的监控录像以及医院的病历材料和伤残鉴定情况等。


4
Q4

2011年朋友和别人合伙开鞋材加工厂,2014年别人退股,同年8月朋友要我入股,我11月入股至今,朋友既不给我工资,也不分红,如今我一家4口生活窘迫,我要退股,朋友不肯,我该怎么办?

A4:

您好,关于分红的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关于如何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宜,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只要有正当理由,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且不给合伙事务造成损失,是可以退伙的。

如果发生退伙事由可以要求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包括公司所有的资产和负债,可以协商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和清算,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则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算。在支付完毕职工债权和普通债权以及清算费用等相关费用,剩余的利润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并且在清算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合伙人没有出资到位可以要求追缴和补充出资。如果通过清算公司确实没有利润存在则不能分红,因为本身合伙就是一个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一个共同体。


5
Q5


20
07年6月被开除,劳动部门勒令公司恢复我的岗位,但是公司在2008年11月给予我部分工资后,不让我转移职工档案。2009年3月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场所,我在找不到公司的情况下多次致电公司要求转移职工档案,人事经理多次辱骂拒不转移(有人证)。至今扣押档案。请问我怎样主张才不会过仲裁时效?

A5:

您好!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由于你从2008年就开始与单位协调转移档案事宜,所以有可能仲裁时效已过,但即使仲裁时效已过,也并不影响你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拒绝或故意拖延的情况,职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待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如用人单位仍拒绝为职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职工可以持该生效裁决或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面要求用人单位或相关存档机构配合办理职工档案转移手续。

职工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对用人单位扣押职工档案的,职工还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主要是当地人社局下设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为职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综上,你有三种途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为你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一、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三、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单位仍不配合你转移档案,你可以持生效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感谢值班律师:




何永萍(北京)




张梅(湖北武汉)



刘兆庆(河南郑州)


感谢观看本期法律咨询精选~

我们在这里期待着与您再次相聚

为您呈上更加精彩的文章

在这其中

相信会有很多精彩的内容~

我们下期再会~



(策划)王秀敏

(实习小编)陈昱吉

(实习法务)曹瑞琨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最新文章

网友跟帖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免责声明1111

本站所收录作品、热点评论等信息部分来源互联网,目的只是为了系统归纳学习和传递资讯!

免责申明:所有作品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与本站立场无关,如不慎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告知,我们将做删除处理!

Copyright 2017-2018 怀孕期 版权所有 湘ICP备150128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