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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6年前 (2018-03-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317
昌乐县2018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已经开始了,到2018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凡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确认条件,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到户籍地所在村(居)或镇(街、区)计生站申报,请大家相互转告。
问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答
(一)奖励扶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33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1973 年以来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年满60 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
1.个人申报;2.村级审议公示;3.镇级初审公示;4.县级审查确认。
(三)奖励扶助对象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本人、配偶、现存子女的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已有子女状况证明及特殊情形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问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答
(一)特别扶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一般应在1933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 周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
1.个人申报;2.村级审议公示;3.镇级初审公示;4.县级审查确认。
(三)特别扶助对象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只有一个子女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子女死亡证明及特殊情形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问
三、申报时间
答
凡符合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条件人员,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或朱刘街道计生站进行申报。详细情况可咨询朱刘街道计生站。
朱刘街道计生站:67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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