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信息宣传激励办法

时间:6年前 (2018-05-03)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41

导读: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新院位于玉泉区金穗路与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交汇处西北侧


旧院到新院途径及新院乘车路线

为推动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事业改革发展,围绕妇幼计生宣传工作中心,创造服务大局,聚焦医改,有效发声,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促进、激励我中心宣传工作高质有序的开展,依据呼市卫计〔2015〕336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宣传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新闻信息宣传报道内容必须紧紧围绕呼市妇幼保健院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积极营造健康向上、昂扬奋进的良好舆论氛围。报道要及时、真实、准确、生动、鲜明。

二、领导小组

组长:赵锦明

成员:陈宝珠、李  昕、杨金莲

胡云瑞、李若剑、尹瑞平、 冯洋

三、评分范围

被市卫计委网站,电视、网络、报刊等主流媒体采纳、发表的正面宣传呼市妇幼保健院的新动态、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信息稿件,以及参加各类征文、演讲、摄影、歌舞等活动获奖,均予以奖励。

四、奖励标准及评分办法

(一)奖惩标准

业务科室每周、职能科室每月必须将本科室工作动态或业务知识以宣传信息形式上报;医院重大事件都可报道,择优录取;奖惩执行计分制,每分核算金额10元。

1、奖励标准参照《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施行〉的通知》呼卫计〔2015〕336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量赋分见附件2)

2、业务科室、职能科室未按要求时限报送宣传信息的每篇扣科室5分,扣款经费将在年底统计后从科室绩效扣发。过期不予补发。

3、职能科室包括(每月上报一篇)

党办     院务办公室  人事科  财务科  医务科  护理部       院感科  科教科      医保科  质控科 信息科药械科   纪检办   总务科      核算办  消供室  病案室  基建科

4、业务科室包括(每月上报两篇)

群保科  儿保科   妇产科    儿科   中医科 医技科    检验科  手术室   新生儿科  病理科  眼科   口腔科 流动人口科   体检中心

(二)评分办法

1、年终由领导小组依据市卫计委宣传信息统计工作通报情况及我院宣传信息统计情况综合评分,对得分前三名科室予以奖励,未上报够要求篇数的取消排名资格。

2、计分方法:实报篇数得分乘30%+被采用得分情况乘40%-扣分情况乘30%

2、个人被采用作品所获奖金按年申报,年终发放一次。填写《宣传信息和宣传报道奖励审批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科发放。

3、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有多人署名的只按一篇给予奖励。

4、同一篇稿件或新闻照片被不同级别的新闻媒体采用转载,以转载的最高级别的俄媒体计分。

5、宣传信息的奖金由提供者与撰写者平分。(由媒体人撰稿的不予计算)

6、凡涉及侵权的稿件一律打回,不计数。

7、稿件质量差的,专业性强不适合大众阅读的,将不予在微信平台发布。

五、投稿程序

信息宣传工作由党办总体负责,各科室将信息由科主任审核后,填写《信息宣传报送审核表》,科主任签字,信息及照片等宣传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党办审核、登记,由分管领导签批后发布。

1、我院网站发布由胡云瑞、李若剑负责

2、我院微信平台发布由尹瑞平负责

3、对外媒体由杨金莲、冯洋负责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党

  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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