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市属养老机构申请登记的公告

时间:6年前 (2018-03-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461

导读:

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8号)和《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京民福发[2015]269号)相关规定,现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市属养老机构的申请登记程序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且已列入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统计范围。

二、保障机构: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为专门收住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的市属养老机构。

三、申请登记流程

第一步:电话预约。在规定的电话预约时间内,按照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打入预约电话时间的先后顺序,分时段、分批次安排申请人现场进行材料受理和能力评估。

预约电话:62354020

电话预约时间:自2016年7月13日起,工作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

第二步:现场受理及评估。请申请人按照电话预约安排的具体时间,携带本公告需提交的材料,由申请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并接受入住资格和能力评估。

地点: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15层(本市朝阳区华严里8号)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三个月内体检报告;

4.区县卫生计生部门核发的《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

(现场审核下列材料原件,同时提交材料A4纸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复印。)

第三步:轮候。对于通过审核及评估的申请人,由受理机构现场出具《受理决定书》,并将受理时间作为安排申请人入住及轮候排序的基本依据;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市属养老机构床位情况及老年人入住意愿,统筹安排入住养老机构。

第四步:复审。申请人如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可向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提出复审。

第五步:入住。对于申请人的评估结果,由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待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入住通知书,并电话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入住市属养老机构。

四、代理服务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申请人无法提供入住养老机构所需第三方担保的,可自愿选择北京市英硕扶老公益基金会作为代理服务机构承担相关第三方责任。联系电话:56292624-801/802/803/804。

五、补充说明

1.本次资质审核及评估工作实施主体为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委托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北京一福养老服务中心。

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市属公办养老机构的申请登记,采取先电话预约,后分时段现场审核受理和评估的办法,不接受现场预约。

3.体检表必须包含:甲肝、乙肝五项、艾滋病、胸片等检查项目。

4.建议申请人提前到所在区县卫生计生部门预先核实,取得《北京市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

5.申请人可提前在公告中下载相关附件,预先填写好后可在受理现场直接提交;不具备预先填写条件的,也可到受理现场填写。

6.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不具备停车条件,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租车前往现场,交通路线参考如下:

(1)乘658、909、919支3、670、315、344快、345慢、618路公交车,祁家豁子站下车;

(2)乘55、113路公交车民族园西路下车;

(3)乘地铁10号线,北土城或健德门站下车。

附件:

1.入住市属养老机构申请书

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入住市属养老机构老年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表二)

3.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申请入住市属养老机构老年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4. 入住市属养老机构复核申请书

(请登陆北京市民政信息网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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