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权威解读

时间:6年前 (2018-02-1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92

导读:

计划生育政策酝酿于上世纪50年代,启动于上世纪60年代,大规模实施始于上世纪70年代。

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成为全党抓计划生育、全面推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标志。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实行计划生育确立为基本国策,同年11月写入《宪法》。

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标志着人口计生工作全面步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明确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兑现了 1980年党中央提出30年后采取不同人口政策的承诺。

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所缓解,人民群众教育、健康和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极大改善,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力支撑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未来十几年总人口还将继续增长,预计2030年前后总人口将达到14.5亿左右的峰值。到本世纪中叶,我国人口总量仍将保持在13.8亿人左右。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不会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不会根本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不会根本改变,必须长期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保持适度的人口规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仍处于劳动年龄人口充裕,社会抚养负担较轻的人口红利期,是启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有利时机。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关系全局、关系长远、关系千家万户,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利于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作为我国人口计生领域惟一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1年审议通过后至今未修改。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一孩政策与群众的要求已经发生了矛盾,国家也通过单独二孩政策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具备放开二孩政策的条件,而放开二孩,就必须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修法就成为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前必经的过程。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决策部署,要求“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并对计划生育相关配套政策作了调整完善。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提供了明确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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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小卫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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