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关于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的通知

时间:6年前 (2018-02-16)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64

导读:

 一、申办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二、年龄:60周岁以后(1958年以前出生的),现存一个子女的。

三、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界定:

1、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或待岗,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注:内退人员)

2、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注:下岗人员)

3、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注:下岗人员)

四、提供的材料:

1、填写《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一式三份(居委会领取)

2、申请人1寸彩照3张

3、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

4、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首页+本人页复印在同张A4纸上)

5、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下岗失业人员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注:解除劳动合同书或内退证明)

8、入户核查第一责任人报告单(居委会领取)

9、申请人农商行(原叫信用社)的存折或卡的复印件1份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报

 

请大家互相转告。

 

咨询电话:0597-2773506

 

                 曹溪街道龙钢社区居委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守望幸福龙钢

地址:曹溪中粉路125号  龙钢社区电话:0597-2773506       扫一扫    点击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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