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歧视狗 女子二胎孕后被要求离职

时间:6年前 (2018-03-0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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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政策放开后,关于二胎的新闻也屡见不鲜。这不,一名女员工因为怀二胎而受尽刁难处处为难,断了职业路,一起来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女员工怀二胎受单位刁难

李女士因为怀上二胎而被所在公司要求“主动辞职”,她就此咨询了一位做律师的朋友,得知用人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李女士才放宽了心并且继续坚持上班,但是依然处处受到刁难。

李女士是在2013年入职所在公司的,据她本人回忆,当初公司也是看中了她已婚已育才招她进来的。但是去年9月,李女士意外怀孕,夫妻俩也是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慎重考虑后才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的。虽然她向主管保证过自己除了休产假,是不会影响到工作的,但是主管仍然坚持要李女士自动离职,还声称这是公司的规定。但当李女士要求他拿出声称的规定性文件时,主管却支支吾吾拿不出来。


坚持上班的李女士发现主管和同事对她的态度和之前大为不同,上面也不在给她下达工作任务,主管还时不时地催她离职回家,还劝说她“你马上就是两个孩子的妈了,还工作的话你也顾不过来,还是趁早辞职回家安心养胎吧,不要让我为难。”李女士面对这种情形,也不想再干下去了,但是自动离职,又拿不到任何赔偿,实在是不甘心。

被刁难了 该如何维权

小编特意去查了一下《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其中《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为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小编还去查了《劳动合同法》,其中第四十七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结下来,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每年应得的经济补偿为一个月工资)。

另外,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给被辞退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还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恶意应聘也不可取

所以说,像李女士这类情况,用人单位并不能辞退她。实际上,一般企业虽然硬气,但硬不过法律,但是很可能会在平常工作中使跘子,让员工很难继续待下去,这种情形在小企业中尤为常见。如果自己也心生退意了,也要记得维护自己的权利,拿到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要是与企业协调无果,记得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这里小编还要多说一句,虽然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法律的保障,但是也不乏存在小部分的女性恶意应聘,瞒报怀孕事实,这样也会给整个女性群体的求职环境造成不良后果,以后可能就会有更多企业不愿意招聘在生育期的女性。

张娇娇
育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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