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关注】2016年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公告

时间:6年前 (2018-02-18)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590

导读:

为满足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吉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124名,其中县级单位94名,乡镇卫生院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历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户籍不限)或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且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中等专业历年医学类毕业生(2016年4月28日前具备安吉县常住户口,以户口簿为准)。

  鉴于本次招聘的人员需要在2016年8月底前到岗,不支持目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在此期间提前解除与单位的聘用合同,因此此类人员不视为招聘对象。

(二)招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3.符合报考职位所需专业和学历要求。

4.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4月28日至1998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计划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浙江卫生计生人才网(www.zjwjrc.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县级或乡镇)和职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考生可以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检验、中药、乡镇卫生院护理”三个职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其余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29日-4月30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期间登录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www.zjwjrc.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5月中旬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试成绩在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布。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及医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考试(代替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笔试成绩可在2016年6月初通过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ajws.gov.cn/)查询。

(三)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前,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入围体检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全日制中专历年毕业生还必须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安吉二院护理岗位的还需提供公立县级医院工作3年以上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后,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选岗、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如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且不再递补。

2.选岗:拟聘人员按各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选职位;如专业科目成绩和公共科目成绩均并列,则抽签产生选岗顺序)。

各职位如遇报名数不足而相应核减招考人数,或者各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相应职位招考计划数的,各招聘单位按相应职位实际录用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相应核减。

3.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公开招聘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http://www.ajws.gov.cn/)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资格复审、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572-5310500),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所有招聘信息以安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为准。(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内容来源于安吉人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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