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6年前 (2018-02-1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375

导读: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4月6日至5月1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新罗区卫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8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区委巡察组到我局巡察,是对我区医疗卫生计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体检,要求局直属各级党组织和机关各股室严肃对待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条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严实标准,坚持开门整改,切实做到真整改、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巡察组反馈意见当天,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新罗区卫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区疾控中心主任、监督所所长、监督所党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职联络员,定期与各部门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4次、其他各类相关会议1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明确责任分工。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党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目标和时限,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局党组成员按照整改实施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深入下属相关单位和科室调研督导,查认识、查进展、查责任、督进度、督成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局党组要求全局上下在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着眼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规范工作,通过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主动排查并同步整改自查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19项制度措施,做到查摆问题动真格,整改落实无死角。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彰显不足的问题。

1.1党组“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发挥不到位,政治定位不准。党组、党委和行政机关职能划分不清,权责关系不顺,对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中关于党组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局务会代替党组会议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组自身建设,通过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努力提高局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卫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均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发挥好党组在基层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从源头上避免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现象。三是制定下发《新罗区卫计系统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明确党委职责,做到党组、党委和行政机关职能职责清晰明了。

1.2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弱化、淡化。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成员均为党外人士,党支部委员均为一般干部,长期以来党支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作用没有发挥,党支部被严重边缘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执行《新罗区卫计局党组关于建立党组成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联系点的通知》,由挂钩联系的党组成员帮助联系点共同研究存在的问题,并推动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二是根据卫生监督所实际,9月份局党组通过讨论研究,向区委宣传部提交《中共新罗区卫计局党组关于加强新罗区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建设的请示》,将优秀的党员干部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中,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1.3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形式单一、浮于表面、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市、区党代会和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系统党委、党组未组织学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看齐意识,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加强上级政策文件传达学习,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做到上级党委政府有呼,局机关必应,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融入到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中。二是8月2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新罗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提前做好十九大宣传工作,组织党员参加并观看区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红心永向党·喜迎十九大”经典诵读比赛;10月18日集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十九大开幕式,并多次开展学习讨论。

2.关于领导班子合力不够,部分班子成员缺乏责任担当的问题。

2.1卫生、计生机构合并后,人员整合、科室融合、工作联合不够,卫生计生工作至今融合度不高,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不够,工作合力未形成,在“一个领导分管多个科室、一个科室对应多个领导”的分工情况下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认真对照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的《龙岩市新罗区卫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龙新委办〔2015〕31号)文件,明确领导分工,对涉及到多个股室的工作任务,确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牵头责任人,从源头上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班子AB角色,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加强班子成员间工作衔接、协作、配合,防止相互推诿,提高工作效能。

2.2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中奉行好人主义,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不敢动真碰硬。

整改落实情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又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2.3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事业心不强,工作消极被动,重部署轻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教育,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二是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确保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将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3.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不严的问题。

3.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没有集体决策。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集体决议通过,同时做到会前先征求意见,会上充分酝酿讨论,逐个发表意见,审慎做出决策。

3.2执行民主集中制效率不高,存在“议而不决”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班子就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二是尊重少数人员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民主权利,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

1.1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对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建工作缺乏指导。系统党委对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较少,没有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的职责,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入研究谋划党建工作。二是制定下发《新罗区卫计系统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评细则》,把党建工作列入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确保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1.2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可有可无”,对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敷衍应付,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少,调研不够、办法不多,没有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党建工作,工作标准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系统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度》,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党建工作。二是制定出台《系统党委、直属党(委)支部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认真分析研究基层支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明确下个季度支部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和活动内容,切实解决支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先争优工作落实情况,对目标责任实行量化考核,并将此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不断推进党建工作和各项经常性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2.关于思想政治建设薄弱,党性教育不深不透的问题。

2.1没有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只注重外在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员的必修课,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干部言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员领导班子带头学、做表率,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二是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推行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三是落实好党员党性教育。8月份邀请闽西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来永宝教授以十八届六中全会为主题,为局机关、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等80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宣讲;全系统9个党支部分别开展“践行四讲四有,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学习研讨会;组织党员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讨论会,通过以上的学习交流,党员们纷纷表示要对照标准做一名合格党员,为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2开展党性教育不能常抓常新,缺乏常态化机制,“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向基层延伸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推进党员教育创新,通过各级各类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组织党员在线学习,全系统党员干部均已关注《共产党员》《中国政府网》《闽西党旗红》《龙津党旗红》等微信公众号。自《“章”口就来》开播以来,每期都组织党员干部收看。二是建立局党委、各支部微信群,通过层层传递党建信息、分享党员学习资料、传播先进典型事迹、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让组织的声音、党员的交流学习和管理工作融入党员的日常生活当中。三是充分利用党性教育基地,开展特色教育活动。7月27日至28日,组织局机关支部、卫生监督所支部党员干部前往谷文昌纪念馆参观学习,并听取东山党校副校长作的《与时俱进 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的讲座,通过历史活教材,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执行走样的问题。

3.1整改落实走过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部分问题没有真抓实改,搞“一阵风”。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未长期坚持执行的问题,采取“回头看”的办法,一项一项查,一件一件做,逐项明确责任、落实整改。针对“抓落实不力”“脱离基层,衙门作风”“深入基层医疗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够”等问题,一是多次调研卫生事业领域发展情况,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并认真贯彻落实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新罗区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补短板工作的若干意见》,力抓“十大工程”“三年计划”和“十条措施”,促进我区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卫生体系的服务能力、水平和效率,提升全民卫生和健康水平。二是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蹲点调研不少于2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围绕1个重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调研结束后形成调研报告。通过各项措施执行,努力提高务实的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3.2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普遍不严明。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新罗区卫计系统关于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生活会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支部会议记录调阅,力促各支部“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检查考核。把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考核基层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的重要措施,做到年初检查计划,年中督促落实,年末考核评先。

3.3党组织会议记录普遍不规范,未按年份、内容和党组织进行区分,不同程度上存在日期顺序混乱、记录内容过于简单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使用专用记录本。切实规范局党组、系统党委、局机关支部学习、活动、会议等相关记录,解决会议记录本混合使用的现象。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实事求是地记录会议情况,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三是做好存档保密工作。《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的内容不能随意涂改,不得随意销毁;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阅看;对于重要的会议记录经过整理后,送会议主持人审阅签字存档;需要转发的会议记录稿,送讲话人审阅。

3.4部分党组织存在事后凭回忆补会议记录、或以补记录代替开会现象,造成遗漏事项或程序性错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统一使用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各级党组织的会议记录本统一使用区委组织部印制的《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由党委统一收旧换新。二是指定专门记录人员。确保记录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做好会议记录和保存工作,严格落实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定期检查《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并将检查或抽查的情况进行通报。

4.关于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4.1党员干部管理失之于宽,标准不严,导致部分党员意识淡化,不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推进中混同一般群众,先锋模范作用未明显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教育。通过示范教育、个性化教育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事业观,多办便民、惠民、利民的实事好事。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及早教育,防止小毛病变大问题。二是从严要求。坚持以改进工作作风为立足点,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干部放下架子,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勤政、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三是从严监督。重点治理干部慵懒散奢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强化对关键岗位(管钱、管人、管物)和“一把手”的监督。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消除监督盲点和空白,确保干部监督全方位、无死角。

4.2党务干部缺乏业务培训,业务不清、情况不熟现象较为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全系统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下发《机关党建工作资料选编》《龙岩市发展党员工作实用手册》,要求党务干部在平时工作中认真学习并熟知掌握。三是加强日常工作的业务指导。

4.3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没有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存在不按规定主动、及时、足额缴交党费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相关制度,下发《党费证》,并做好党费收缴记录,固定每月15日为党费缴纳日,每位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4.4日常管理不够规范,考勤制度执行宽松,对个别干部职工吃空饷行为不及时上报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日常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二是完善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把出勤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二级绩效发放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针对个别干部职工吃空饷问题,巡察前期已经整改,对该卫生院院长进行诫勉谈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浮于表面,管党治党落地无力的问题。

1.1主体责任意识存在偏差,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纪检组业务,主要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布置强调多,具体督办落实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等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集体决策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二是严格执行《新罗区卫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重新修订的《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卫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1.2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建设不健全,机构合并后相关制度完善没有及时跟进。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制度,修订完善《龙岩市新罗区卫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共龙岩市新罗区卫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中共龙岩市卫计局党组关于印发<新罗区卫计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至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规范运行。

1.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变形走样,部分制度空转,停留纸上。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一把手”责任,严格履行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内谈话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实行“签字背书”等相关制度。二是认真执行《新罗区卫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三是9月30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1.4贯彻落实市委2号文件不到位,组织学习领会没有入心入脑,开展两次收受红包、回扣专项治理工作,除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外其他单位自查率都为零,成效一般。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重温《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和《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岗位特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做到反腐倡廉入心入脑。二是严格执行《新罗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龙新卫计〔2016〕143号),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把行风建设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班子考核重点内容,并把医德考评纳入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中,与职务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三是下发《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持续开展卫计系统干部违规接受吃请收受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工作方案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2.关于监督执纪偏松偏软,监督执纪不强的问题。

2.1履行监督职责方法单一,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问责机制,监督执纪偏松偏软,力度强度不够,“一案双查”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共龙岩市新罗区纪委派驻卫计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按照“职责法定,权责对等”的原则,对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实施问责,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二是对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除依纪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支部)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整改工作以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共问责3名卫生院负责人。

2.2对行业“潜规则”整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发现的线索问题和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现象追查不深、处理不严,行业“潜规则”难以根治。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红包”和回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6〕453号)要求,在全系统开展破除“潜规则”活动,形成常态化,凝聚正能量,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区卫计事业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二是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报卫生计生系统典型案例,引导和督促全系统党员干部时刻恪守党纪党规,绝不触碰“红包”“ 回扣”这根高压线。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

1.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下属各单位相关人员学习《新罗区卫计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龙新卫计〔2016〕48号),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审批、经费使用管理、接待工作纪律及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制度,封堵公务接待漏洞。二是实施“一事一结”制度,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公务接待管理程序,公务接待结算报销单应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在接待过程中严禁上烟、上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三是对违反公务接待的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卫校相关责任人退回中午接待违规饮酒和上烟费用160元,疾控中心退回违规接待费用420元。

2.关于公款吃喝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六项禁令”,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异地接待等相关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严肃的执纪氛围。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区卫计系统共退回违规使用公款吃喝费用9699元。

3.关于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礼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礼品现象的发生,要求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发现此类现象拒绝经办、报销。二是进一步严明纪律,制定下发《新罗区卫计局党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廉洁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对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等礼品的1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疾控中心退回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礼品费用1980元。

4.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对下属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专项督查力度,责令各单位清退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津贴补贴。通过巡察整改、自查自纠,区卫计系统共收回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共计551920.95元,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5人,诫勉谈话3人。

5.关于工会会费使用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做好工会经费收、管、用及财务、财产管理。二是制定出台《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卫计系统工会财务管理的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会财务管理体制、严格工会收入管理、规范工会经费开支等八个方面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开支的审计监督工作,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区卫计系统共收回违规发放生日慰问金6900元。

6.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全体领导干部用车均需填写派车单,实行事前审批,无派车单驾驶员不予出车,杜绝公车私用现象。二是坚决杜绝私车公养违规现象,研究制定《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清洗费等费用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通过自查,区卫计系统共收回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等费用共计4225.29元,并对1名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龙岩市新罗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二是严把出差审批关、财务报销审核关,确保公务出差按预定的行程安排进行。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收回提前出发绕道旅游动车车票费1660元。

8.关于费用报支把关不严、制度执行失之于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龙岩市新罗区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等各类费用报支管理规定,准确掌握、严格执行报销范围及标准。二是规范费用支出管理,修订下发《关于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卫计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自查自纠,区卫计系统收回违规报支费用共计228773元。

(五)违反组织纪律方面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罗区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若干规定》(龙新委组综〔2009〕2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申及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民主推荐、酝酿协商、讨论决定、上报审批、任前公示、任免行文等基本程序和工作纪律,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2.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改善档案保管条件,进一步做好归类整理工作。二是健全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选派人员参加档案管理上岗培训,确保今后干部人事档案的规范、完整。三是进一步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通过述职、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结合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的跟踪管理。

(六)违反群众纪律方面

1.关于违规收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各类收费和财经法律法规规定,对收费项目、内容、收费标准在醒目的位置予以公示,不得曲解收费项目对应的工作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二是将“建立价格管理制度,严格医药费用和非税收入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指标纳入卫计系统财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2.关于滥用药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对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组织从业人员深入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观念,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医院内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对处方权的监管,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正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建立药品用量双十排名通报公示制度,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三是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管理,推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认真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及时列入不良记录,2年内不得采购其任何产品。四是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福建省政府设立的非盈利性药品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平台进行药品采购,解决药品采购责任不清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对1名相关人员因滥用药品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医疗检查违规外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发现曹溪、东肖、西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存在向第三方检验机构违规外送医疗检查的现象,已立即整改。二是本着“强基层、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对于医疗机构不具备条件开展但确实需要外送的检查项目,须患者同意。

4.关于收受药品回扣、医疗红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加强教育引导、全面自查自纠、公开书面承诺、加强监督检查、查处典型案例、注重源头治理等方式专项整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及购物卡等问题,区卫计系统2017年退回红包37500元,退回礼品礼金等15570元。二是严格执行《新罗区卫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新罗区卫计局党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廉洁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通过各项制度改进卫生计生行业作风,有效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三是认真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107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医疗机构和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工作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统一设立投诉电话,由医疗机构印刷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将签署的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按有关规定做好归档和保存等工作。

(七)违反工作纪律方面

1.关于违规将医疗科室外包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2016年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会议精神和签订的《责任书》,各医疗机构不得将本机构内的科室出租、变相出租或与其它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合作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以出租设备或以设备入股的方式与个人或机构合作开展诊疗活动(2016年专项督查期间,因红坊、东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归属高新区未开展督查)。二是针对医疗科室外包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发现红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存在口腔科承包问题,立即发出监督意见书,现已完成整改。三是针对曹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外包造成财产损失问题,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2.关于违规开展医疗广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2016年召开的规范医疗机构科室管理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会议精神及《责任书》,严格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并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医疗广告样件发布医疗广告。二是开展医疗管理专项督查,暂未发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开展医疗广告,或在医院内部张贴药品、保健品的行为及违规推销药品、保健品、奶粉的行为。三是今后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情况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3.关于医疗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的通知》,认真组织各医疗机构学习卫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行为,明确执业(助理)医师必须按执业注册类别、地点、专业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二是为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已要求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选送本单位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对于符合全科医学注册(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执业(助理)医师、考取全科医学中级或高级职称者)条件的医生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三是针对适中卫生院因医师超范围执业造成医疗事故案件,事件发生后立即责令其停止超范围外科手术。10月16日,经院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医生本人承担此次事故部分责任,即扣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15%赔偿款;对该卫生院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八)财经管理方面

1.关于挤占项目资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强化财务人员预算观念,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按财政预算批复用途和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列支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分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使用用途,不随意占用项目资金。对2015年局机关医患调解项目经费列支37880元用于医患调解委员会搬迁办公场所新购置家具进行了说明。从历年基本支出经费结余中调减32959.82元,归还挤占的医患调解专项经费。

2.关于规避政府采购,违规采购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新罗区卫计局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通知》,认真学习政府集中采购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集中采购的规范化水平。二是组织局属各单位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政府采购培训,规范采购操作管理,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组建政府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专人专项,统筹规划各单位招标事宜。四是加强系统内自查和督查,确保采购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规避政府采购4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财务报支审批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出台《关于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和监督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卫计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财务收支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管理意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管理与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卫计系统内部审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抓好落实。

4.关于未按规定扣回职工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得违反规定由单位承担个人缴交金额。二是立行立改。收回应由个人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共计30462元。

(九)工程项目方面

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1.关于工程招投标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工程以邀标方式规避公开招投标的问题。2.关于个别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条款不符的问题。3.关于部分工程存在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未及时组织验收、竣工验收材料不全的问题。4.关于基层卫生医疗工程项目存在随意增加工程量,工程预算与工程结算出现“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招标采购工作培训会,转发《龙岩市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龙新卫计〔2017〕187号),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管理、规范业主单位招投标采购工作。二是严格把关工程造价预算,减少结预算之间的误差。加强工程项目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监理人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作用,按流程办事,按图施工,按规范验收,按法律合同解决问题。严格审核正式合同,规范合同管理,重点做好开工前和验收后的工作,保证质量、进度和安全,工程款的支付需经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验收材料等手续齐全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做好内页资料的归档工作。三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督。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从制度上规范项目工作、从制度上管人用人,从制度上建立廉洁建设项目。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17年8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并移交2个问题线索涉及3人,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开展自查涉及11人,截至2017年9月,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进行处理,其中提醒谈话11人、诫勉谈话3人,涉及股级干部11名、一般干部3名。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卫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3296812;通信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路282号,邮政编码364000;电子邮箱:xlqws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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