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通过龙川贯彻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通报和宣布相关人事任免决议~~

时间:6年前 (2018-03-07)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724

导读:

今天上午,龙川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龙川贯彻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通报和宣布相关人事任免决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天瑞,副主任郑明青、刘卓文、张波、陈俊强、骆伯青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听取审议了副县长黄勇花所作关于龙川县贯彻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关于龙川贯彻实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通报。

据了解: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龙川扎实稳妥地推进落实两孩政策,在学习宣传、依法组织实施、优质服务、利益导向、推进阳光计生等方面成效明显。全县总人口105.3万人,育龄妇女21.3万人,近两年平均政策生育率达到91%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以内,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去年全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顺利整合,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会议期间,县人大常委会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决议,同时接受部分人大代表因工作变动,辞去龙川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以及投票表决宣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县人民检察院拟任干部人事任免的决定。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天瑞向新当选人员颁发当选证书。

▲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天瑞的监誓下,新当选人员集体面对宪法,举起右手庄严宣誓。


记者 | 杨立权

编辑 | 蒋桂明

          朱开玄(实习)


注:如转载,请注明来源“龙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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