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2018年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及年审开始了

时间:6年前 (2018-03-15)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262

导读:

台江区2018年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及年审开始了。接上级部门通知,今年拓宽奖励扶助范围,加大奖励扶助的投入力度,请符合《福建省福州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基本条件的群众前往户籍社区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下面,小编来告诉大家申请的基本条件吧。

奖励扶助确认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一)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守计生政策的国有企业辞职、退职、开除人员,可作为非国家机关、企事业人员纳入奖励扶助)

    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属于奖励对象:

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原因而下岗或待岗,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等。

2.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卫家庭[2014]6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申报。对于需确认其下岗失业人员身份真实的,只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办理。

(1)《下岗证》

(2)《再就业优惠证》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创业证》

(5)领取失业金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金等费用的相关证明

(6)县及县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证明》(可向街道社区领取范本)

  (二)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合法收养;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至1958年12月31日出生,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及时间

符合条件申请人请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申报

  1.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建立奖励扶助对象管理档案。(执行国家政策户口从外省迁入且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列入奖励扶助对象;其他原因户口从外省迁入且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居住满5年后列入。)

  2.本人在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填报《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社区居委会。

  3.本人随带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交社区居委会。

 ①全家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 件一式两份,(无独生子女证的,出具申请人婚育情况证明一份),申请人计划生育证明及其承诺书(街道社区有范本);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便于银行统一开卡,届时再到社区领取银行卡)

 ③本人工作性质的单位证明。

 ④相关证明材料

a、 低保人员需要携带低保证及复印件。

b、 如子女系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c、 如有离婚,要有离婚证等相关证明

2014年---2017年已申请奖扶的居民,请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社区签字认定,不能代签,请互相转

另外,小编还有提醒大家:

1、如申请人提供的条件材料不实,将取消其资格及追回全部奖励扶助金。

2、后期如有省市相关政策文件下达,以省市文件内容为准!

3、受理截止时间根据奖扶平台关闭时间确定,请符合奖扶条件的对象尽快申请!


请符合受理条件的对象互相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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