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改革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6年前 (2018-05-03)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910

导读:

精彩内容

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供应

保障改革督查工作的通知

咸卫发〔2017〕333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局直局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准确掌握各级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近期,市卫生计生局将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改革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使用、结算及医院HIS系统与省平台对接情况。

(二)城市医院提高配送集中度和实施“两票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价格核查情况。

(四)了解各地药品耗材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各县市区分组、交叉督导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到部分医疗机构实地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财务凭证、药采平台操作等形式开展。督查5家城市医院、每个县(区)查2家县级医院、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督查调研是对落实省、市药品耗材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的督查内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必须于7月30日前结束,同时将自查情况于8月2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局。

(二)各县在自查中要按照督查内容的要求,逐项对照检查,找准问题,扎实整改,确保通过自查、督查促进工作稳妥推进。

(三)省卫生计生委于近期将组织各市交叉督查,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各县、局直局管各单位务必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电话:33550819   

邮箱:yzk33550819@163.com


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7月26日

转自咸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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