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当“狼疮”遇上二胎,生还是不生?

时间:6年前 (2018-02-24)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1,001

导读:
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逐渐开放,生育二胎被很多家庭再三提及,而这可喜的添丁计划却让很多患病女性担忧不能圆二胎梦。由于系统性红斑狼疮主要发病人群是处于生育年龄阶段的女性,嘉兴市第二医院风湿科门诊有愈来愈多的年轻女性患者前来咨询二胎问题。
嘉兴市第二医院风湿免疫科主任叶俏主任医师介绍,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妊娠本身属于高危妊娠,所有患者及患者家属均需知道:不管一胎、二胎均与狼疮病情之间相互影响,可造成疾病复发、加重,导致妊娠失败与胎儿丢失。有约1/3患者最终以剖宫产方式终止妊娠,1/3以上患者出现早产,1/5以上患者发生子痫,有近30%的胎儿出现宫内发育迟缓。在我国,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的母婴死亡率高达8.9%,因此,患病女性在生育之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以及与主治医师充分沟通,严密监测,提高妊娠成功率。
嘉兴市第二医院风湿免疫科严婷婷医生也提醒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妊娠必须是有计划的。冒险妊娠不仅可使狼疮病情加重,甚至危及孕妇生命及胎儿丢失。红斑狼疮患者一旦经产科确定妊娠后需立即至风湿免疫科专科进行随诊。随诊内容包括:详细的病史及体格检查,全面的实验室检查,对疾病整体情况或有无复发进行评估等。尤其是合并抗心磷脂综合征的患者,更需密切随诊。一次顺利的妊娠必须是风湿科、产科、儿科医师共同合作的成果,在确定妊娠后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考虑整个妊娠期间的随诊频率,随诊频率常规建议:28周前4周1次,28周开始2周1次,对于临床表现及化验提示病情复发应缩短随访间隔。
在现有的医学技术下系统性红斑狼疮无法治愈却能有效地控制,妊娠对于狼疮女性患者是一次严峻的挑战,禁忌隐瞒病情,需尊重科学,遵医嘱用药及随诊,联合风湿科、产科、儿科专科医师的综合意见随诊治疗。最大限度提高妊娠成功率,尽可能减少孕妇并发症,提高母婴存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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