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妻子做保姆竟与丧偶男主人通奸;禽兽男子性侵养女致两次怀孕

时间:6年前 (2018-03-04)来源:怀孕期阅读量: 436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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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与丧妻男主人通奸,丈夫愤然离婚

  妻子在外做保姆,竟与丧妻男主人通奸,丈夫知道后愤然起诉离婚。日前,霍邱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03年菲菲经人介绍与丈夫刘伟相识,不久之后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结婚。婚后,两人先后生育两个儿子。由于家中花销越来越大,菲菲夫妻二人一起外出到苏州打工。

六安一妻子做保姆竟与丧偶男主人通奸;禽兽男子性侵养女致两次怀孕-怀孕期
(图文无关)

  找了几家单位,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最后菲菲在朋友的介绍下到孙先生家从事保姆工作。

  孙先生人在中年,事业有成,非常大方,给菲菲的工资挺高,所以对于这份保姆工作,菲菲非常珍惜,工作一直很卖力,菲菲与孙先生一家相处非常愉快。

  2013年孙先生的妻子意外去世,菲菲与孙先生孤男寡女相处,不久之后两人竟产生感情,发生不正当关系。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菲菲与男主人通奸的事被丈夫刘伟发现,在丈夫的暴力殴打之下,菲菲答应辞去保姆工作,与孙先生断绝来往。

  菲菲虽然不做保姆了,但是不久后刘伟发现,菲菲仍然背着自己私下与孙先生往来,刘伟盛怒之下起诉离婚。

  经多次劝说,刘伟仍坚持离婚,菲菲也同意离婚,最终法院调解二人离婚。(文中均化名)(李述东)

丧心病狂!禽兽男子性侵养女致两次怀孕,卖掉所生2名女婴

核心提示

一名花季少女,从怀孕、产子、再怀孕、再产子,尽管已生育两个孩子,而她本身还只是个“孩子”,她不仅要承受着身体的痛苦,还要承受不为人知的苦楚,而她噩梦般生活的制造者不是别人,竟是自己喊了十几年“爸爸”的养父,她先后所生的两名女婴还被养父卖与他人。


今年3月30日,陕西扶风县公安局法门派出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孙某将与其养女丽丽(化名)生育的一名女婴出卖他人,且致养女再次怀孕生产。


民警通过调取住院分娩记录等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确定丽丽已生育两名女婴,而孙某家中并未养育小孩。公安机关初步掌握了孙某出卖一名女婴的事实。


2015年4月13日,民警在孙某家中将其抓获。5月,孙某被依法逮捕。近日,扶风县法院以犯拐卖儿童罪,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庭审上,孙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网络配图

3岁被收养 频遭养父“侵害”

1998年,在丽丽3岁时,被亲生父母送与孙某夫妇抚养,在孙某夫妇俩抚养下,丽丽一天天长大。


丽丽曾向办案民警哭诉,自己六七岁时,就开始被养父孙某猥亵,在17岁的时候养父第一次性侵了她,当时自己反抗过,但面对养父的拳头,只能无奈顺从。


之后两人经常发生性关系,每次都不采取避孕措施,先后生下了两名女婴。之后,从扶风到外地打工,再从外地回到扶风,丽丽都难以脱离养父的手掌心。期间她内心遭遇怎样的煎熬,身体遭遇何种伤害?无人知晓。

  

办案民警介绍,丽丽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此后一直随养父养母在外打工。打工期间,每月领了工资后,养父只给她一小部分的零花钱,而且养父也不让她与外人有过多的接触。丽丽曾给民警说,她恨养父,也为养母不能制止养父的行为而生气,甚至一度因此产生过轻生的念头。

“我都交代了 啥时放我回去”

  

办案民警说,今年5月,孙某被逮捕,没想到他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竟还对民警说,“要交代的我已经交代了,你们啥时放我回去,我家的麦子还没有割呢。”

  

对于孙某是否涉嫌猥亵幼女,以及其与养女发生关系时是否涉嫌强奸,办案民警表示,因丽丽本人不愿报案且时间久远,民警未能就此进一步侦办。

  

孙某的妻子焦某说,养女丽丽至今尚未结婚也未交男朋友。2013年农历六月份和2014年农历九月份在扶风县城的医院各生了一个女孩。


焦某怀疑这两个女孩是孙某和丽丽发生不正当关系所生。焦某说,2013年农历六月份的一天,她发现丽丽的肚子很大,于是和孙某将丽丽带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丽丽已怀孕8个多月,当天下午回家后,丽丽说肚子疼,当晚送到县中医医院,顺产生下一名女婴。

  

焦某介绍,2014年农历正月,自己从娘家回家后,发现丽丽像是又怀孕了。于是孙某就带着丽丽去医院检查,发现已怀孕两个月多了,她知道这肯定是孙某和丽丽发生性关系又怀孕了。“当时,自己让丽丽把孩子打掉,而丽丽站在一旁不说话,这时孙某不让她管,坚持让丽丽将孩子生下来。”焦某说。

  

2014年农历九月底,丽丽在扶风县妇幼保健医院产下一名女婴。

两个女婴共卖了5万多元

收养一名女婴的韩某在庭审上供述,因妻子习惯性流产,他和妻子婚后一直未生育。两人想抱养一名小孩,2013年7月一天,自己的母亲打电话说,扶风县中医医院有个女婴,家人不要了,于是他就和母亲去医院看了这个女婴,当时这个女婴还在保温箱。两三天后,韩某再次到医院,把孩子抱回西安一直抚养至今,并给孩 子取了名字,她的母亲给了对方24000元。

  

收养另外一名女婴的费某说,2014年农历九月的一天,他在医院为女儿抱养了一个女婴,当时他和女婴的爷爷(孙某)“谈价”,女婴的爷爷要价33000
元,于是他凑够钱后交给了女婴的爷爷。“他爷心太狠了,要那么多钱干啥呀,奶粉贵得很,现在养孩子不容易。”费某说,他当时给女婴爷爷说,于是对方就退了1000元。

  

扶风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在送养第一名女婴时,收取了对方明显不属于“营养费”的巨额钱财,将亲生女婴送给他人,属出卖行为,应以拐卖儿童罪惩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将第一个女婴送给他人属民间送养行为,不构成拐卖儿童罪的辩护意见,法院依法不予采纳。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出卖第二名女童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并自愿认罪。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对孙某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综合扬子晚报(yzwb20102806 已获授权)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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